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中国进入城市型社会面临的十大挑战 被引量:13
1
作者 郭叶波 魏后凯 袁晓勐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33-38,共6页
2011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高达51.27%,首次越过了50%的拐点,这意味着中国已经进入到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中国的城市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传统的以高消耗、高排放、高扩张、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外延发展... 2011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高达51.27%,首次越过了50%的拐点,这意味着中国已经进入到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中国的城市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传统的以高消耗、高排放、高扩张、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外延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城市发展面临的环境生态约束日渐强化;城市经济发展后续动力不足;城市规划建设缺乏特色;城市管理矛盾丛生;城市公共服务相对滞后;交通拥堵问题越演越烈;城市居民亚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社会分化逐渐显现;各种城市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时代 城市型社会 城市发展 挑战
在线阅读 下载PDF
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环境建设探究——以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为例
2
作者 张敏 《成人教育》 2012年第4期34-36,共3页
重视和加强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背景下的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环境建设,对于解决高职学生就业问题,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通过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 重视和加强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背景下的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环境建设,对于解决高职学生就业问题,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通过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高职创业教育环境建设现状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利用长株潭区域优势为高职创业教育搭建平台;优化高职创业教育外部环境;打造良好的创业教育内部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株潭“3+5”城市群“两社会 高职院校 创业教育 环境建设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城市型人的出现及其特征
3
作者 松本健一 胡天民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1982年第12期20-25,共6页
(一)城市型人的出现作为社会现象来说,现代化必定伴随着城市化。这从现代的神话之一"城市使人自由化"来考虑,更是必然的了。实际上,随着国家的现代化,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日本开始出现城市化现象是在大正年... (一)城市型人的出现作为社会现象来说,现代化必定伴随着城市化。这从现代的神话之一"城市使人自由化"来考虑,更是必然的了。实际上,随着国家的现代化,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日本开始出现城市化现象是在大正年代初期(日俄战争以后),经过半个世纪到六十年代的经济高度成长时期而完成现代化的最终历程。1964年的"举行奥林匹克大会年",标志着日本的城市化到了决定性的阶段。为了配合这次大会,日本建设了铁路新干线,高速公路等,为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创造了有利条件。从此,城市的人口集中产生了高层建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型社会 成熟阶段 农村人口 农村共同体 小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城市绿色发展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10
4
作者 王永芹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1-53,共3页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城市化时代。如何促进乡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有序转型,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融合,是一项重大战略课题。城市绿色发展的路径选择,重点是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度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完...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城市化时代。如何促进乡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有序转型,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融合,是一项重大战略课题。城市绿色发展的路径选择,重点是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度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完善城市绿色发展制度设计、支持绿色科技创新、加强绿色发展理念教育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 绿色发展 路径选择 绿色科技创新 城市化率 乡村社会 城市型社会 生态保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都市空间的法律结构与司法权的作用 被引量:6
5
作者 朱芒(译) 崔香梅(译) 《交大法学》 2016年第3期84-96,共13页
由"双重空间分割"形成的土地所有权以及与其相对立的公益之间关系建立的框架,形成了都市空间的古典型法律结构,但其本身难以回避或者会重新出现再生公地悲剧。日本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建立了"最小限度规制"原则,随着... 由"双重空间分割"形成的土地所有权以及与其相对立的公益之间关系建立的框架,形成了都市空间的古典型法律结构,但其本身难以回避或者会重新出现再生公地悲剧。日本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建立了"最小限度规制"原则,随着"城市型社会"和"缩小城市"的浮现,"协议模式"作为"权利模式"的补充制度,建立利害关系人之间交涉与调整的制度框架,显得越发重要。自2004年行政事件诉讼法修改以来,针对城市规划的争讼可能性正不断扩大。未来的司法判断,应更为注重程序化的作用,努力"促进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协议",并利用司法的事后性影响政策决定,再对城市规划进行重新审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都市空间 城市规划法制 城市社会 城市型社会 缩小城市 公地悲剧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