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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城市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分析——以广西钦州市为例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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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立华 王焰 +1 位作者 吕淑婷 关昊鹏 《水文》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41-45,96,共6页
以钦州市为例,根据1956~2016年月降雨、径流数据,采用双累积曲线(DMC)模型和蒸发差值法计算地表水资源量,采用剔除入海河流感潮河段水量及汛期河道内最小生态水量的改进扣损法和直接法综合分析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结果表明:钦州市地表... 以钦州市为例,根据1956~2016年月降雨、径流数据,采用双累积曲线(DMC)模型和蒸发差值法计算地表水资源量,采用剔除入海河流感潮河段水量及汛期河道内最小生态水量的改进扣损法和直接法综合分析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结果表明:钦州市地表水资源量在106.573~111.216×10^8m^3范围内,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8.444×10^8m^3,占比地表水资源总量的34.6%。钦州市水量相对丰富,但水资源可利用量并不富裕且时空分布不均。空间上,独流入海河流分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最多,南流江分区次之,郁江干流分区最少;时间上,19条流域汛期水量高达81.949×10^8m^3,其中难以控制利用量为62.272×10^8m^3,有35.823×10^8m^3经入海河流直接外排入海;4.973×10^8m^3为感潮河段咸水难以利用;调水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为改善河道环境、缓解供需矛盾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直接 扣损 汛期难以利用水量 河道内最小生态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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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上游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分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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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林龙 《人民长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7期45-48,共4页
为合理开发利用淮河上游地表水资源,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比较水资源可利用量定义及计算方法基础上,选用淮河上游主要控制站淮滨站1956~2010年历年天然来水量资料,采用从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最小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汛期难于... 为合理开发利用淮河上游地表水资源,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比较水资源可利用量定义及计算方法基础上,选用淮河上游主要控制站淮滨站1956~2010年历年天然来水量资料,采用从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最小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汛期难于控制利用洪水量的扣损法,计算了淮河上游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结果表明:淮河上游地表水资源可开发利用率达到45%。虽然这一可开发利用率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临界线,但考虑到具体的河流情况和水情,认为这一计算成果仍基本合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表水资源量 可利用量 利用 河道生态基流 扣损 淮河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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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方法研究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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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淋淋 曹升乐 +5 位作者 于翠松 王俊 郭晓娜 宋少文 庄会波 查治荣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59-163,共5页
基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就是要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用水效率,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基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时应考虑当地水资源特性和当地社会经济及生态环... 基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就是要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用水效率,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基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时应考虑当地水资源特性和当地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对水的需求两方面因素"的原则,系统讨论了狭义、广义及严格意义地表(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概念,提出了确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方法体系。最后以胶南市及乳山市为例,计算了两市各规划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两市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和控制指标分配提供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条红线 用水总量控制确定 广义地表水可利用量 广义地下水可开采量 广义水资源可利用量 胶南市 乳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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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维系生态流量的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方法探析——以赤峰市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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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拯民 金中天 +1 位作者 唐世南 潘扎荣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5,共5页
地下水可开采量通常作为区域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阈值上限,是制定地下水治理和保护管控指标的首要依据。围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维持山丘区地下水排泄结构稳定为目标,提出了以天然基径比为参照的山丘区地... 地下水可开采量通常作为区域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阈值上限,是制定地下水治理和保护管控指标的首要依据。围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维持山丘区地下水排泄结构稳定为目标,提出了以天然基径比为参照的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方法—基径比关系曲线法;以保证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为目标,提出了以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控制指标的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方法—地表水可利用量控制法。以赤峰市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为例,结果表明:赤峰市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7亿m3,计算结果较为合理,计算结果与方法可推动赤峰市山丘区地下水实现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我国北方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提供研究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山丘区 地下水可开采量 基径比关系曲线 地表水可利用量控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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