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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合作法律机制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建立管理中的作用——兼谈对“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启示 被引量:3
1
作者 黄德明 杨帆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39-49,共11页
海洋保护区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综合性海洋治理工具,由于它的建立和管理涉及不同国际机构、国家和其他团体的权能,因此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有助于海洋保护区的成功设立和有效运行。东北大西洋和马尾藻海地区分别建立了当前最具... 海洋保护区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综合性海洋治理工具,由于它的建立和管理涉及不同国际机构、国家和其他团体的权能,因此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有助于海洋保护区的成功设立和有效运行。东北大西洋和马尾藻海地区分别建立了当前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前者以《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和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委员会为中心,委员会与多个国际机构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并制定适用于多边合作的《集体协议》;后者在缺少区域环境保护条约和区域环境保护组织的情况下,通过成立马尾藻海联盟、订立《汉密尔顿宣言》,建立了以国家、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为主导,以软法机制为主要形式的国际合作模式。考虑到当前海上丝绸之路周边海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借鉴这两种模式的成功经验对于在"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构建ABNJ海洋治理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保护区 跨部门合作法律机制 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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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原理与中国方案 被引量:4
2
作者 王金鹏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5-115,共11页
国际造法的议题设置通常缘于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推动,而国际造法需在制度和程序上具有正当性。通过欧盟的倡导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动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议题进入了国际社会的造法进程。而这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 国际造法的议题设置通常缘于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推动,而国际造法需在制度和程序上具有正当性。通过欧盟的倡导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动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议题进入了国际社会的造法进程。而这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公海自由等相关规则产生冲击,也会对中国深远海活动的开展造成影响。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应具有正当性,其制度应反映各国利益的协调,其程序应保障各国的普遍参与并为各国达成共识提供机会。目前各国在海洋保护区设立与管理的科学基础与目的、邻近沿海国的权利以及决策程序等方面存在分歧。中国应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提出中国方案,影响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际造法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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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困境与国际立法要点 被引量:13
3
作者 王金鹏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52-63,共12页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探索。这些实践面临着对其合法性的质疑、管理的碎片化、与沿海国权利冲突、非缔约方的忽视以及监测与评估困难等困境。当前,联合国框架下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是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磋商中,应通过构建合法性基础、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适当顾及沿海国权利、促进非缔约方参与以及注重监测与评估等措施回应和解决相关的实践困境。我国应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制定进程,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结合自身利益诉求提出具体建议,引领相关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国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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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 被引量:13
4
作者 林新珍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94-102,共9页
本文阐述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管理现状,以及国际社会为应对该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已做出的努力,分析了制定相关法律和建设公海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在此领域应采取的积极对策,以切实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 本文阐述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管理现状,以及国际社会为应对该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已做出的努力,分析了制定相关法律和建设公海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在此领域应采取的积极对策,以切实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我国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生物多样性 保护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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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空间规划 被引量:2
5
作者 王子昂 陶春辉 +3 位作者 宋成兵 张丹 梁锦 金爱民 《地质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1674-1683,共10页
随着人类活动逐渐向海洋发展延伸到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各种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为了解决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在ABNJ实行海洋空间规划就成为了必然的... 随着人类活动逐渐向海洋发展延伸到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各种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为了解决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在ABNJ实行海洋空间规划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但目前ABNJ海洋空间规划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主体限制、方法数据支撑不足等现实问题,为其具体实施带来了困难。梳理了海洋空间规划理念的来源及发展历程,归纳总结了海洋保护区、生物和生态学重要意义的海洋区域、参照区、环境特别受关注区等相关国家管辖范围内外区域海洋空间规划实践的形式,探讨了未来ABNJ海洋空间规划可能的管理模式(全球模式、区域模式、混合模式)和分类体系(资源开发区、资源利用区、资源保护区),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完善法律基础、建立协调和监管机制、构建综合评价系统等工作方向,以期促进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空间规划 海洋管理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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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的国际争议与消解——兼谈“南北对峙”中的中国角色 被引量:9
6
作者 胡斌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9-71,共13页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谈判中的争议集中表现为遗传资源法律属性、获取管理、惠益分享三个方面。淡化遗传资源权属争议,以落实惠益分享为目的对遗传资源获取进行适度管理,以交换正义为原则推进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建立,是化解该海域遗传资源开发争议的基本路径。在当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南北对峙”的协定谈判僵局下,在认知南北冲突成因基础上,中国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在坚持谈判原则的同时,善用大国地位化解南北对立,同时通过提出创新性制度提案,引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全球公域治理的国际合作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 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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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制度选择和发展前瞻 被引量:5
7
作者 戴瑛 《海洋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515-521,共7页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床与底土界线划分。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波恩准则》关于海洋遗传资源的规定来看,现行国际法框架下针对此问题可以有多种方案,且部分规定存在非适用性的问题。面对未来,需要从海洋遗传资源界定、惠益分享方式等方面设计具体制度,确保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为全人类共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ABNJ)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与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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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化建构 被引量:6
8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5期73-84,共12页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前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下简称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谈判进程中,各国基于不同的价值导向秉持不同的谈判立场,化解相关谈判过程中国家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呼唤有效的制度安排。以鼓励海洋科研创新与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价值导向为基础,进而构建弱限制性获取制度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惠益分享制度是符合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目的的有益尝试。面对国际变革,中国应当研判海洋遗传资源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并引导会议进程,推广中国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 海洋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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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制度 被引量:12
9
作者 刘思竹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0-82,共13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制度是当前国际海洋立法中的焦点问题。确立惠益分享制度,需要平衡和协调其与公海自由原则、各国海洋管辖权、国际海洋渔业的关系,同时也要面对国家间运用海洋遗传资源能力的巨大差异。在惠益分享...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制度是当前国际海洋立法中的焦点问题。确立惠益分享制度,需要平衡和协调其与公海自由原则、各国海洋管辖权、国际海洋渔业的关系,同时也要面对国家间运用海洋遗传资源能力的巨大差异。在惠益分享制度谈判过程中,关于分享的主体、范围与模式的分歧最大。在模式选择上,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和海洋科学研究模式各自有其缺陷,不能完全照搬。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因其财产表述与经济实践难以为惠益分享制度确立价值基础,有必要对其进行扬弃。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惠益分享的指导原则和价值遵循,在具体制度设计中具有纲举目张的效果,是更优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遗传资源 海洋科学研究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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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国际治理——欧盟方案及其启示 被引量:7
10
作者 李浩梅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72-83,共12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政府间谈判进入冲刺阶段,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海洋遗传资源规制问题上仍存在明显分歧。欧盟主张的海洋科学研究模式具备较好的法律基础和科学基础,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和关...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政府间谈判进入冲刺阶段,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海洋遗传资源规制问题上仍存在明显分歧。欧盟主张的海洋科学研究模式具备较好的法律基础和科学基础,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但欧盟方案在一些议题上的保守立场和原则性规定可能会削弱执行协定的实际拘束力。我国应充分利用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参与国际规则的磋商制定,加强与欧盟等方面的沟通协调,重视相关软法规范的制定,推动中国方案和经验成为国际规则的重要参考,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和惠益分享 欧盟方案 软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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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2
11
作者 金梦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1-88,共8页
由于存在巨大的潜在科学与经济价值,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与此同时,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与保护机制的背景下,对海洋遗传资源不受限制的获取与利用,不仅会造成海洋生态破坏的环境问题,也会引发利益分享... 由于存在巨大的潜在科学与经济价值,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与此同时,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与保护机制的背景下,对海洋遗传资源不受限制的获取与利用,不仅会造成海洋生态破坏的环境问题,也会引发利益分享的现实问题。目前,国际社会已致力于解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保护问题,联合国大会在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一项决议,制定了一个海洋法框架内的实施协议,尽管如此,仍未形成专门管理这些资源的法律框架。因此,本文探讨了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用的国际法相关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遗传资源 利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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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构建逻辑 被引量:5
12
作者 龚向前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6-95,共10页
国际法确立了有关跨境环评的程序性义务,但由各国参照“国际软法”来执行实体性标准。《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协定环评条款的制定仍应坚持这种基... 国际法确立了有关跨境环评的程序性义务,但由各国参照“国际软法”来执行实体性标准。《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协定环评条款的制定仍应坚持这种基于程序主义的软法规制模式;在国际法框架下开展针对ABNJ的环评,应由国内法主导国际法规范的具体实施,且国家享有自主决策权。这种“国家主导、国家自主决策”的跨界主义方法,可扩展为国内法基于“影响导向”的域外适用;鉴于区域性海洋环评规则与全球性机制的互动关系,中国可积极推动ABNJ环评规则的渐进式发展,并逐步将环评嵌入周边区域性海洋谈判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 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管辖范围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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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构建 被引量:2
13
作者 张梓太 曾万萍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66-74,共9页
国际海底区域商业性的深海采矿活动即将付诸实践,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却处于缺失状态。在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构建过程中,国际海底管理局面临诸多困境,如制度构建的理论资源不足以及利益分配的主体、方式、标准不明确。国际海底管理... 国际海底区域商业性的深海采矿活动即将付诸实践,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却处于缺失状态。在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构建过程中,国际海底管理局面临诸多困境,如制度构建的理论资源不足以及利益分配的主体、方式、标准不明确。国际海底管理局急需新的理念,以指引构建公平的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为国际社会治理提出的方案,其蕴含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等理念,与利益共享机制的要求不谋而合。国际海底管理局应当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理论导向、制度导向、实践导向三个层面综合构建深海采矿利益共享机制,完善深海采矿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深海采矿 利益共享 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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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的挑战与中国方案——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33
14
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2年第1期35-50,I0003,共17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谈判行将进入政府间谈判第四次大会,这也是各国预计将达成协定的关键阶段。各方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挑战,能否解决这些挑战将直接决定BBNJ国...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谈判行将进入政府间谈判第四次大会,这也是各国预计将达成协定的关键阶段。各方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挑战,能否解决这些挑战将直接决定BBNJ国际协定能否达成。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具体体现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引导BBNJ国际协定谈判并克服目前谈判中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及其海洋法法理基础,可以从被认为是"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找到依据。运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引导BBNJ国际协定谈判,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命运共同体 中国方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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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国际法治演进与中国机遇 被引量:4
15
作者 白佳玉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3-85,共13页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在海洋领域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相关活动仍要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基础之上,通过推动符合全人类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念导向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促进基于国际法的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管辖 国家管辖范围海域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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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之遥: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分歧与前景展望 被引量:6
16
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36-50,I0003,共16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数国家对这些分歧持灵活态度,真正难以协调的实质性分歧事项在减少。与中国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且可能会影响下一次谈判能否顺利达成协定的分歧,主要包括海洋遗传资源的货币化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的识别与争议海域、决策机制以及争端解决程序等四大议题。对于中国来说,目前BBNJ国际协定案文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尚不能有效地兼顾我国国家利益,下一次谈判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货币化惠益分享 争议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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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遗传资源的法律适用
17
作者 金梦 《学术前沿》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16-119,共4页
由于存在巨大科研与经济价值,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生物遗传资源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制定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以规范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但至今为止,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遗传... 由于存在巨大科研与经济价值,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生物遗传资源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制定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以规范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但至今为止,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与适用机制问题的争议不断。现阶段,国际社会应当选择更加务实的解决路径,以积极应对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遗传资源领域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生物资源 资源获取 利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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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筛选机制研究
18
作者 肖成 张继伟 +1 位作者 姜玉环 罗阳 《应用海洋学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9-116,共8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联合国大会2015年通过关于BBNJ(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联合国大会2015年通过关于BBNJ(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69/292号决议,决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协定(BBNJ国际协议)。环境影响评价是BBNJ国际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ABNJ当前主要的人类活动以及现有环境管理机制进行梳理,结合国际层面和区域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框架以及主要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践,对ABNJ主要人类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筛选机制进行研究,着重分析以“重大不利影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启动门槛的正当性;并从项目的选址、项目特征和项目影响这3个主要因素出发,阐明适用于ABNJ的环境影响评价筛选标准;最后,基于不同类型活动的综合分析,就ABNJ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活动范围进行初步探讨,并尝试为ABNJ环境影响评价适用的活动清单提出方案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科学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 筛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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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海洋保护区的北极地区BBNJ治理机制探析 被引量:10
19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3-91,共9页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临的复杂的地缘政治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对北极ABNJ海洋保护区进行区域治理具有局限性,适宜采用全球模式。同时,为适应北极特殊的环境,在共性规则之外还需要个性化规定。在北极BBNJ的治理过程中,中国应当强化对BBNJ全球谈判的引领,积极发挥在区域性与行业性组织中的作用,加强能力建设,以维护中国在ABNJ以及北极的海洋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区域(ABNJ)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保护区 全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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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山区的天然园林——“走进八桂丛林”之恩城自然保护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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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治平 《广西林业》 2014年第6期31-34,共4页
广西恩城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80年,2013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辖范围涉及大新县桃城、恩城、雷平、那岭、堪圩、榄圩6个乡镇,总面积25819.6公顷,森林覆盖率80.21%,是珠江流域的水源林区和全球黑叶猴分布的中心区,也是全广西纪录... 广西恩城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80年,2013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辖范围涉及大新县桃城、恩城、雷平、那岭、堪圩、榄圩6个乡镇,总面积25819.6公顷,森林覆盖率80.21%,是珠江流域的水源林区和全球黑叶猴分布的中心区,也是全广西纪录有黑叶猴分布最多的保护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喀斯特山区 丛林 园林 天然 森林覆盖率 管辖范围 珠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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