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国家教育考试立法中的考生权利救济机制构建
- 1
-
-
作者
王思杰
-
机构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
-
出处
《高校教育管理》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48-61,共14页
-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重点项目(DHA230411)。
-
文摘
考生权利救济机制是国家教育考试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制度规范存在位阶较低、权威不足、规范欠缺、衔接不畅、内部冲突等问题。立法机关应当在教育法典编纂的立法语境下,以保障考生权利、有效监督考试机构并确保其权责明确为价值基准,构建逻辑严谨、程序完整、体系充备且能融贯于教育法典体系的国家教育考试考生权利救济机制。立法技术层面上,立法者应在教育法典分则“学校教育编”下设的国家教育考试项目框架中设计考生权利救济机制,注重采用准用性规则,将机制与外部法律相衔接,同时优化界定概念,促进体系化规范。具体机制设置层面上,立法者应添加申诉、仲裁等方式,形成一个更加完整、连贯的救济机制,建立能够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救济模式,以更好维护学生权利,促进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发展。
-
关键词
考生权利
救济机制
国家教育考试立法
教育法典
体系化构建
-
Keywords
candidates′rights
remedy mechanism,national education examination legislation
education code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
分类号
G640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