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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人代表选任的机理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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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科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38-143,共6页
国资委委派或推选的董事与监事,实质为履行国资经营监督职责的公务代表,其选任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性,而作为公司的董监事,其选任又具明显的私法性。为实现其公私法上选任机制的融合,应在明确国资委统一代表国家行使选任权的基础上,利用... 国资委委派或推选的董事与监事,实质为履行国资经营监督职责的公务代表,其选任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性,而作为公司的董监事,其选任又具明显的私法性。为实现其公私法上选任机制的融合,应在明确国资委统一代表国家行使选任权的基础上,利用行政立法对其选任标准予以明确,将现行转任及调任统一纳入公开选拔渠道,并通过与公司法上选任机制的有效对接使其得以协调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出资人代表 选任 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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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人代表公私法人格的冲突与平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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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科 《财经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35-139,共5页
公司中经国有股权支持当选的董事及监事,负有公法上特定的国资经营与监督职责,实质为国家出资人公务代表。而作为公司的董监事,其与公司为私法上的委任与代表关系,由此决定了其兼具公法人格与私法人格。因公私法调整的对象及侧重的利益... 公司中经国有股权支持当选的董事及监事,负有公法上特定的国资经营与监督职责,实质为国家出资人公务代表。而作为公司的董监事,其与公司为私法上的委任与代表关系,由此决定了其兼具公法人格与私法人格。因公私法调整的对象及侧重的利益点不同,其双重人格必然发生冲突。为解决其冲突并实现其平衡,立法应确立国家出资人代表与公司经理层的隔离机制,创设影子董事责任制度和国家民事赔偿制度,并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制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出资人代表 双重人格 冲突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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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人代表与国资委的法律关系研究
3
作者 蒋科 刘敏 《财经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36-140,共5页
国家出资人代表与国资委的法律关系,目前有代理人说、代管人说、受托人说等理论,但均存在难以自圆其说的缺憾。国家出资人代表负有公法上的国资经营与监督职责,实质为国资委代表国家委派的公务代表,其与国资委当为公法上的委任与代表关系。
关键词 国家出资人代表 国资委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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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人代表对国资委的公法责任研究
4
作者 蒋科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51-155,共5页
公司中经国资委委派或推选的董事及监事,负有公法上的国有资产经营监督职责,其对国资委当承担公法责任。当前的责任制度设计,多围绕其董事、监事的私法身份展开,无法为公法责任的追究提供充分的依据。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禁入限制等制... 公司中经国资委委派或推选的董事及监事,负有公法上的国有资产经营监督职责,其对国资委当承担公法责任。当前的责任制度设计,多围绕其董事、监事的私法身份展开,无法为公法责任的追究提供充分的依据。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禁入限制等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为此,需从国家出资人代表公法责任的来源入手,分析现行责任方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围绕国家出资人代表的公职特性构建其公法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出资人代表 国资委 公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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