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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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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毋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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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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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58-6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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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消费者集体性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研究”(20CFX059)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2021XZNDZD-01)
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基本程序体系研究”(2021-JCZD-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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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民法典》等立法的相关规定看,我国并未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否适用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进而引发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诸多争议。结合其制度定位和特殊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遵循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由原告对因果关系构成要件承担证明责任。就其因果关系的证明而言,原告可以借助事实推定降低证明难度;被告可以通过反证证明妨碍因果关系的推认。就其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而言,应确定多层级证明标准体系以及诉讼当事人双方不同的证明标准,并区分救济性与预防性两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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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因果关系要件
证明责任分配
事实推定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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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vironmental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usation elements
distribution of burden of proof
factual presumption
standards of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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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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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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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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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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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60-6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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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民法典制定背景下程序法与实体法融合机制研究"(17YJA8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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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路径,我国学界主要有两种理论,即证明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二者均未能对司法实务之乱象进行有效的疏导,根本原因是都没有厘清客观证明责任与主观证明责任的内在关联以及各自的功能界限。基于现行法上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我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路径应该是:先由侵权人对因果关系的不存在进行证明(本证);若法官对此形成确信,再由被侵权人对因果关系的存在进行证明(反证)。采用此路径产生的其他证明难题,可以通过对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施加解明义务、运用经验规则、适度降低证明标准并依赖法官在证明评价中的能动作用等,予以有序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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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侵权行为
因果关系要件
客观证明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
证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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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vironmental tort
causation elements
objective proof burden
subjective proof burden
proof 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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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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