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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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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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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交通大学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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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72-17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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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促使注册商标的使用,及时清除注册簿中的闲置商标,方便他人利用。维持注册效力的商标使用必须是由商标注册人或其许可的人将注册核定的商标使用在注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而且必须是真实的商业性的使用。生产的商品违反行政法规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不影响商标使用的效力。因政府控制等原因导致商标未使用是对抗撤销请求的正当理由。侵犯商标权者亦是撤销申请的合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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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
商标使用
正当理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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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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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商标法》对公共利益的增进探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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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喜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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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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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27-32,8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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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
项目编号:11AZD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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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商标法》在完善私权保障的同时,更多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与经营者正当竞争利益等。在商标使用制度、注册商标转让制度与驰名商标制度的完善上,这种倾向更加明显。新《商标法》明确了商标使用的目的,能够保护商标符号公共资源,维护经营之间的公平竞争。其将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与核准规则做了统一规范,有利于避免消费者混淆,促进市场正当竞争。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不同经营者通过驰名商标的心理暗示进行不正当竞争,新《商标法》规定了驰名商标的限制制度,包括驰名商标认定情形、驰名商标标记使用的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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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商标法》
公共利益
商标使用制度
商标转让制度
驰名商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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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ew trademark law
public interests
system of trademark use
system of trademark transfer
system of well-known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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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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