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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留置权的“祛魅”:以牵连关系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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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77-192,共16页
牵连关系是商事留置权成立的要件。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构成统一整体,进而因该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和标的物占有具有牵连关系,属可被推翻的推定而非拟制。企业和经营行为角度均不能证成商事留置权之牵连关系,不是企业的非营利法人等也可从... 牵连关系是商事留置权成立的要件。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构成统一整体,进而因该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和标的物占有具有牵连关系,属可被推翻的推定而非拟制。企业和经营行为角度均不能证成商事留置权之牵连关系,不是企业的非营利法人等也可从事经营行为,当事人经营行为中产生的数个交易也可相互独立。债权人因某一合同产生的债权而留置其基于另一合同而占有的标的物,只有在二者构成交易整体时才不违背当事人预期以及冲击交易安全,主要案型包括框架合同和合同联立,实质上仍属同一法律关系。效力上,不宜因牵连关系而区别商事留置权和一般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人亦可留置他人之物,且具有超级优先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留置权 牵连关系 交互计算 善意取得 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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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物权法》上的商事留置权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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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强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36-42,共7页
我国《物权法》第231条规定了商事留置权制度,其成立要件在权利义务主体、债权的发生和动产的占有等方面与民事留置权相比有所不同。商事留置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去法典化的时代,我国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例有其合理性,商事留置权... 我国《物权法》第231条规定了商事留置权制度,其成立要件在权利义务主体、债权的发生和动产的占有等方面与民事留置权相比有所不同。商事留置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去法典化的时代,我国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例有其合理性,商事留置权制度较好地协调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例与商法的特殊需求,其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值得发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留置权 企业 营业关系 善意取得 民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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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角下的商事留置权制度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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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凯湘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10,164,共10页
商事留置权制度滥觞于中世纪意大利商人团体的习惯法。由于不同的历史沿革和制度侧重,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在权利性质、适用主体范围和牵连关系上存在着较大差别。通过对典型国家和地区立法例的梳理和对比,本文试图总结出商事留置权... 商事留置权制度滥觞于中世纪意大利商人团体的习惯法。由于不同的历史沿革和制度侧重,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在权利性质、适用主体范围和牵连关系上存在着较大差别。通过对典型国家和地区立法例的梳理和对比,本文试图总结出商事留置权制度的特殊性及其价值追求。对于我国而言,《物权法》第231条的但书规定被视为商事留置权制度的一般规则。虽然商事留置权制度的适用规则在我国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但现有的规定依然呈现出了较强的开放性和商事适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置权 民事留置权 商事留置权 牵连性 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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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事留置权的特性与规则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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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毅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62-71,共10页
本文在不同国家法律背景下,比较了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差异,认为商事留置权的特性深受各国不同的法律体系结构影响,呈现不同的差异性。早期的立法,从成立要件到法律效力都有很大的差异性;晚近以来,成立要件上的差异依然存在,但效... 本文在不同国家法律背景下,比较了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差异,认为商事留置权的特性深受各国不同的法律体系结构影响,呈现不同的差异性。早期的立法,从成立要件到法律效力都有很大的差异性;晚近以来,成立要件上的差异依然存在,但效力差异正逐渐缩小。我国民商合一体系下,商事留置权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商主体的限定、牵连关系的拟制等方面。立法应有针对性地规定不同于民事留置权的差异性规则。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企业间留置权,距离商事留置权还有一定差距。主体应扩大到双方商主体;牵连关系的拟制应设专门的条文规定。并提出了确立善意留置规则的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留置权 牵连关系 善意留置规则 民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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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与完善:评我国商事留置权制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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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申豪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76-83,共8页
商事留置权在制度设计方面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缘于二者的制度初衷不同,前者旨在平衡采用"商事交互计算"的两个商主体间的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其为了维护商主体间整体上的利益均衡而允许"债权"与"留置物"... 商事留置权在制度设计方面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缘于二者的制度初衷不同,前者旨在平衡采用"商事交互计算"的两个商主体间的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其为了维护商主体间整体上的利益均衡而允许"债权"与"留置物"交互适用。基于这一特征,商事留置权的主体不应限于企业,也应当包括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商事主体;其客体既应包含"债务人所有的动产",也应包含"债务人仅占有的动产"。再则,《物权法》对于商事留置权的成立不要求任何牵连关系,有悖制度初衷,对此应予限制,将"债权"与"留置物"限定为必须基于营业关系而产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留置权 集合性债权债务 商事交互计算 牵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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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留置权的制度实践与完善进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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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冉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20-127,共8页
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决定了民法典的编纂必须兼顾商事规范的特殊性问题。目前商事留置权以但书形式规定于《物权法》留置权一章中,但现有规定未能完全体现商事留置权更加注重效率的制度特殊性,导致司法实践在商事留置权的制度构成认... 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决定了民法典的编纂必须兼顾商事规范的特殊性问题。目前商事留置权以但书形式规定于《物权法》留置权一章中,但现有规定未能完全体现商事留置权更加注重效率的制度特殊性,导致司法实践在商事留置权的制度构成认识上差异较大。未来应当以商事留置权的价值理念为基础,从主体、担保的债权类型、牵连关系、取得方式等方面对商事留置权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留置权 权利主体 牵连关系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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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留置权制度的建议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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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鹏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34-47,共14页
留置权仅担保承揽、运输、保管、行纪等法律规定的合同债权以及无因管理人、遗失物拾得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债务人因履行对第三人之义务而将其占有之动产交付债权人,债权人可直接对第三人动产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占有动产非因债务人履行... 留置权仅担保承揽、运输、保管、行纪等法律规定的合同债权以及无因管理人、遗失物拾得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债务人因履行对第三人之义务而将其占有之动产交付债权人,债权人可直接对第三人动产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占有动产非因债务人履行对第三人之义务,只能类推善意取得之法理成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与动产应属于相互持续性经营关系,可不受"不与债权人义务相抵触"规则和"比例原则"之限制,但不得对第三人动产行使商事留置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置权适用范围 商事留置权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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