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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商业性代孕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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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长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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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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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75-18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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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生物安全法治保障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0&ZD17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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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代孕作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副产物,一直备受争议。在应否运用刑法规制代孕的问题上,学界存在赞成说、反对说两种截然不同的学说,反对说总体上居于主导地位。刑法介入商业性代孕规制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刑法介入商业性代孕不仅是刑法自身的使命担当,也是法律保障人性的必然要求,还是域外刑事立法应对代孕的普遍经验,更是弥补我国已有规制手段不足的客观选择。代孕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但我国还没有将代孕入刑,致使刑法在应对商业性代孕方面捉襟见肘。在我国已经穷尽了其他规制手段仍无法阻止商业性代孕泛滥的情势下,运用刑法对代孕施以规制已经成为必要选择。目前,人们对非商业性代孕应否被禁止还没有找到社会最大公约数,将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的商业性代孕入刑,应当成为我国刑法规制代孕的基本立场。为此,需要在我国刑法中明确增设有关商业性代孕的相关罪名及其刑事责任。对于非商业性代孕行为,则可以考虑暂时不入刑而使用其他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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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代孕
辅助生殖
刑法规制
生命伦理
代孕入刑
商业性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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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rrogacy
assisted reproduction
criminal law regulation
bioethics
criminalization of surrogacy
commercial surrog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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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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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商业性妊娠型代孕的伦理正当性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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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代军
吴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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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遵义医学院人文医学研究中心
遵义医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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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医学与哲学(A)》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7-4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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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J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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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非商业性妊娠型代孕的伦理正当性主要表现在对不孕方的最大关爱和尊重,对代孕母亲和精卵捐献者高尚品行的尊重、赞赏,其合法实施也能弥补现行法律缺位导致的实体正义缺失。由于对代孕不良伦理后果和权益纠纷的过度焦虑和夸大,合理的代孕行为被压制和排斥在伦理正当性和合法化之外,既使不孕者正常权益无法得到尊重和实现,又使代孕母亲和所生子女的伦理地位和利益在"地下"代孕情境中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因此,在我国以家庭伦理为本位和重视生儿育女的伦理语境下,通过妊娠型代孕合法化的政策实践就能很好地解决代孕面临的各种伦理、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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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商业性代孕
妊娠型代孕
伦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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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on-commercial surrogacy
gestational surrogacy
ethical diver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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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052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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