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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周海门学派归属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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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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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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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2年第4期104-10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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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内容提要 黄宗羡在《明儒学案》中将周海门作为罗近溪弟子而归入泰州学案。海内外研究者历来皆沿袭此说,并未深究。本文以各种相关原始文献为据,详细考证《明儒学案》中周海门学派归属的失实。指出无论从地域、思想传承还是自我认同来看,周海门都应当作为王龙溪的弟子而归入浙中王门。由于《明儒学案》早已成为治明代思想史尤其儒学史的基本文献,其学派划分也历来被研究者以为依据。因此,本文之作,提请我们在明代儒学的研究中反省到《明儒学案》作为文献依据的限制,以便立足于更为原始的历史材料,使我们的研究更趋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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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派归属
周海门
《明儒学案》
泰州学派
浙东阳明学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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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48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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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周海门良知观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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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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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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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36-4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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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阳明后学思想互动与中晚明学术共同体建构研究”(18BZX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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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周海门的良知观,从阳明而来又异于阳明,突出表现在:其一,无物而物在。将“无物”之说与《中庸》相联,良知之体被清晰地归合为“无”之深微本质,良知能量在对“无”的界说中得到进一步激发。其二,手持足行是道。在良知之体的观照下,良知之用从顾及整体规模细化为注重当下行为的道德呈现,并被赋予与良知同等的道德层级,良知“彻上彻下之道”得以贯彻。其三,自我现成。自我与良知糅合为一,现实自我以更为张扬的方式取得了与良知同等的至上性和圆满性,良知主体因自我呈发的力量被极力振拔。这种良知观,与海门对良知本体地位的一再强调有关,它在思想定位、核心构成和作用流行等方面,与阳明之学的基本方向相符,我们仍可将之视为阳明之学在晚明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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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周海门
无物
手持足行
自我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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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4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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