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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退出时人寿保险合同指定移转制度的再造——以引入保险合同变更为路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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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薄燕娜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50-156,共7页
我国《保险法》第92条规定了人寿保险合同指定移转制度。在保险市场退出中为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之必要,人寿保险合同的存续依赖于保险监管机构的强制管理。然而,行政权介入私法领域中债的处分因其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财产权而遭遇诟病。为... 我国《保险法》第92条规定了人寿保险合同指定移转制度。在保险市场退出中为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之必要,人寿保险合同的存续依赖于保险监管机构的强制管理。然而,行政权介入私法领域中债的处分因其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财产权而遭遇诟病。为此,人寿保险合同指定移转应当以保有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合同移转处置权、维护保单持有人权益为前提进行"去强制化"的改造,并引入保险合同变更制度以为救济。在规定有伴随保险合同移转的保险合同变更制度的域外立法中,与我国台湾地区相较,日本法中保险合同移转去强制化以及合同变更中赋予投保人知情权与异议权的规定尤其值得参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市场退出 保险合同移转 保险合同变更 人寿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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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语境下“合同效力”的层次性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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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光荣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77-192,共16页
从《民法典》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就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等所作的规定看,“合同效力”在我国民法上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广义的合同效力与广义的合同拘束力属同义语,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认可和保护,其... 从《民法典》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就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等所作的规定看,“合同效力”在我国民法上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广义的合同效力与广义的合同拘束力属同义语,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认可和保护,其前提是合同具备有效要件,即“依法成立”。因此,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并无实质区别。但是,为了准确描述合同已依法成立但未生效的法律状态,我国民法有时是在狭义上使用合同拘束力的概念,并将其与狭义的合同效力概念区别开来:前者指当事人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擅自撤销或者解除合同,并不得违反诚信原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或消极对待报批义务;后者则指当事人一方得基于合同请求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即履行效力。此外,由于我国民法上的买卖合同不仅包含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而且包含当事人移转所有权的意思,因此,还应将买卖合同的效力进一步区分为履行效力与移转效力。“合同效力”的此种层次性,既是现代交易阶段化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民法体系特色的重要表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效力 合同的拘束力 合同的履行效力 合同效力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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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未定的合同”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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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镇疆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6期35-37,共3页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限度所定合同无效,法定代理人追认仅是对行为后果的接受而非对行为效力的补正。法定代理人对行为后果接受实质是其和相对人间的缔约行为。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被代理...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限度所定合同无效,法定代理人追认仅是对行为后果的接受而非对行为效力的补正。法定代理人对行为后果接受实质是其和相对人间的缔约行为。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被代理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而无法补正,被代理人的追认也是对行为后果的接受。追认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结合实现了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无权处分针对的是履约行为而非订约行为,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要件就是确定有效而非效力未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效力未定 行为能力 合同移转 追认 无权代理 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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