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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大学自治权与学生权利的司法平衡——从我国司法实践切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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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慧蕾 《法治研究》 2018年第6期134-140,共7页
中国大学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放权被赋予越来越大的自主空间,学生通过自下而上的争取亦获得越来越多的合法权利。面对大学教育管理的法律纠纷,我国法院通过司法实践,修复制度缺口,为学生打开了司法救济之门,并以重要性理论为标准框定受... 中国大学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放权被赋予越来越大的自主空间,学生通过自下而上的争取亦获得越来越多的合法权利。面对大学教育管理的法律纠纷,我国法院通过司法实践,修复制度缺口,为学生打开了司法救济之门,并以重要性理论为标准框定受案范围,以程序为主、实体为辅把握司法审查强度,从而努力在尊重大学自治权与救济学生权利间寻求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自治权 学生权利 司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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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审判的司法平衡理念——以“和谐司法”为背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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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科明 吴劲松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09-113,共5页
司法平衡理念是指裁判者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的,以结果为导向,对当事人之间已失衡的利益关系作出实质性衡量和判断,将之恢复至平衡状态,实现"和谐司法"。在民事审判中确立司法平衡理念,是凸现司法能动作用、提高司法审判能力... 司法平衡理念是指裁判者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的,以结果为导向,对当事人之间已失衡的利益关系作出实质性衡量和判断,将之恢复至平衡状态,实现"和谐司法"。在民事审判中确立司法平衡理念,是凸现司法能动作用、提高司法审判能力、回应社会需求的重要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平衡理念 利益平衡 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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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自由权与平等权冲突的解决途径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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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征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80-86,157,共7页
在不同的基本权利主体之间,自由权与平等权经常会产生冲突。在必要的情况下,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积极介入并对二者之间的冲突进行平衡,这是我国宪法第51条的要求。立法机关需要制定法律规范来平衡双方相互冲突的法益,而司法机关则需... 在不同的基本权利主体之间,自由权与平等权经常会产生冲突。在必要的情况下,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积极介入并对二者之间的冲突进行平衡,这是我国宪法第51条的要求。立法机关需要制定法律规范来平衡双方相互冲突的法益,而司法机关则需要在个案中衡量平等权受到损害的强度以及自由权所蕴含的宪法价值。衡量相互冲突的利益需要运用一些特定的标准和方法。在无法达成实践中调和的情况下,只得优先考虑一方的基本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权 平等权 基本权利冲突 立法平衡 司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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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并存的类型化处理模式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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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弛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7-24,共8页
在现有民法体系中,不同或同一主体之间权利并存现象不可避免。在我国,对于不同主体权利并存冲突,以司法手段权衡不同主体之利益的轻重以确定保护对象和范围,应是合理有效的处理方式。对于同一主体权利并存或竞合,采请求权竞合说并补正... 在现有民法体系中,不同或同一主体之间权利并存现象不可避免。在我国,对于不同主体权利并存冲突,以司法手段权衡不同主体之利益的轻重以确定保护对象和范围,应是合理有效的处理方式。对于同一主体权利并存或竞合,采请求权竞合说并补正其不足较为妥善。立法应尽量减少同一目的不同请求权的质上差距乃至在某些领域消除竞合,以防权利人难以选择;同时应明确同一目的不同请求权应以一并转让为原则,若依特约可分别转让时也不得给债务人不利益,以使实体法与程序法协调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并存 司法平衡 请求权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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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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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东方法学》 2008年第4期114-121,共8页
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有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过度威慑和执行以及私人执行的滥用两个方面。针对反垄断法私人执行中存在的局限性,各国通过立法改良、司法平衡以及行政干预等途径来消除私人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弊端和不良影响。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执行 局限性 立法改良 司法平衡 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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