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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三种商品交易形式为例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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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慧敏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48-55,共8页
在我国,是否承诺"还本付息"是认定能否构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关键。在附回租、回购条件的商品交易中,所谓的"回购"即为"还本","回租"实为"付息",应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在我国,是否承诺"还本付息"是认定能否构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关键。在附回租、回购条件的商品交易中,所谓的"回购"即为"还本","回租"实为"付息",应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商家在赊购货物并支付利息("赊购付息")的商品交易中,赊购的标的是商品而不是货币,不能认定为吸收"存款";商家在预先收取商品价款,而在固定期间后给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赊销付息")中,由于商家并不是返还消费者支付的本金,故也不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还本付息 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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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三星”神话的终结所想到的——谈李国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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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妤婕 《征信》 1998年第6期52-53,共2页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星集团 行为人 集资诈骗罪 吸收存款 金融秩序 非法占有 高利率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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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存款罪探析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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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学武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54-58,共5页
非法吸收存款罪探析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屈学武非法吸收存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增设的罪名。本文拟对此新型金融经济犯罪作一初步探讨。一根据... 非法吸收存款罪探析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屈学武非法吸收存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增设的罪名。本文拟对此新型金融经济犯罪作一初步探讨。一根据《决定》的规定,所谓非法吸收存款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吸收存款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存款利率 行为人 金融机构 存款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决定》 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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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金融犯罪,永不懈怠——写在《新刑法》实施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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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康宁 彭艾 《征信》 1997年第5期57-60,共4页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1997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下简称《新刑法》),并于10月1日实施,这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1997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下简称《新刑法》),并于10月1日实施,这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刑法》在第二编第三章第四节和第五节里用三十一条内容规定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这对于严惩金融犯罪,维护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深远意义.《新刑法》的颁布,也进一步健全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犯罪 新刑法 金融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证券交易 伪造的货币 信用证 金融诈骗犯罪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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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监管必须增强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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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梅花 沈阿康 《金融与经济》 1996年第9期31-32,共2页
强化金融监管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万梅花,沈阿康市场经济实质是法制经济,这是与计划经济重大区别之一。我国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离不开法制来保障,因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要建立... 强化金融监管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万梅花,沈阿康市场经济实质是法制经济,这是与计划经济重大区别之一。我国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离不开法制来保障,因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次新出台的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监管 金融法规 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法制意识 执法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依法经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依法治行 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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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吸储提供账户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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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致富》 2023年第15期49-49,共1页
【案例】某商贸公司老板冯某利用其网店,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虚假消费,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冯某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刘某,在明知冯某刷单吸储的情况下,仍提供3个银行账号,供冯某转移资金使用。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洗... 【案例】某商贸公司老板冯某利用其网店,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虚假消费,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冯某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刘某,在明知冯某刷单吸储的情况下,仍提供3个银行账号,供冯某转移资金使用。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洗钱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某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洗钱罪 商贸公司 银行账号 合作伙伴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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