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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刑法对危险领域的前置保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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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国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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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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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60-16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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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代社会中的危险可分为外部的危险和人为制造的危险,危险领域的危险属于人为制造的危险。和传统领域的危险相比,这种危险具有很多新的特点。在危险领域里,刑法应该将其防线前移到结果发生前的阶段里,以便通过积极的一般预防,使法规范的不可破坏性得到维持。我国刑法中关于危险领域的规范还存在很多缺陷,应该用扩大危险犯的适用、增设过失的危险犯和处罚危险犯未遂等方法进行完善,以便利用刑法把现代社会建设成安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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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领域
危险
前置保护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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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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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公益诉讼因果关系证明责任阐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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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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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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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5-8,13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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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环境公益诉讼中,因果关系的证明举足轻重,证明之关键为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单纯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已经不适应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要求,取而代之的是“证明责任倒置”与“减轻证明责任”理论。目前,我国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并没有详尽统一的规定。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继续类推适用环境私益诉讼中的证明模式,其合理性不足;而简单运用证明责任倒置来归纳该证明模式,其公正性不足。针对不同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应根据证明责任减轻模式,对原告承担证明责任的程度进行适当区分,以此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公平性,实现环境利益与诉讼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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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证明责任
因果关系
危险领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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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Burden of proof
Causality
Dangerous field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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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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