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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梅框架下数据财产权益保护规则分类分级配置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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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丛颖男 彭友 朱金清 《计算机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34-44,共11页
在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建立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也是多学科交融的时代课题。数据的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是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制度,目前相关的理论探讨可谓百家争鸣,与法律规定和裁... 在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建立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也是多学科交融的时代课题。数据的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是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制度,目前相关的理论探讨可谓百家争鸣,与法律规定和裁判观点共同构成了一张“规则清单”。卡-梅框架提供了一种以经济效率为标准的规则选择方法,与建设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这一政策目标相契合。在此框架下,从事前效率和事后效率两个视角分别对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和公共数据的财产权益保护规则进行比较和选择,发现对于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而言,提供事后救济的责任规则相比赋予绝对化财产权的财产规则更具效率;而对于公共数据而言,两者各有优势。基于此,进一步对个人数据保护提出了构建“三层构造”保护模式的立法建议和建立数据匿名化制度的构想,对企业数据保护提出了构建非绝对性财产权利的方向指引,对公共数据提出了建立三类规则相互配合的分类分级开放格局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确权 卡-梅框架 数据要素市场 规则的效率选择 个人数据 企业数据 公共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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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梅框架下我国物权保护规则的配置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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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洁 姚宇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2-21,共10页
作为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卡-梅框架打破了传统不同法律部门间的樊篱,转而以行为结果模式,将物权的法律保护方式类型化为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清晰展现出三种规则在制度效率上的功能。我国现行物权保护立法存在行为规则与结果规... 作为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卡-梅框架打破了传统不同法律部门间的樊篱,转而以行为结果模式,将物权的法律保护方式类型化为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清晰展现出三种规则在制度效率上的功能。我国现行物权保护立法存在行为规则与结果规则配置失衡的问题,使制度效率不彰。基于卡-梅框架的分析,《民法典》物权编立法应在行为规则与结果规则之间达到平衡,确立同一物权违法行为的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明确财产规则和禁易规则的行为结果,规定责任规则的适用条件,增设惩罚性责任规则,赋予禁易规则以结果性规定,从而提升物权保护规则的整体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保护规则 卡-梅框架 财产规则 责任规则 禁易规则 效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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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数据的保护及其二次利用侵权的规则选择——基于“卡-梅框架”的分析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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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铁光 吴玉宝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76-79,共4页
数据是大数据的核心要素,其潜在价值主要通过二次利用、整合利用以及充分利用扩展数据得以实现,即便是被匿名化处理的数据,在二次利用时亦可能侵犯他人诸如隐私的人格权。由于数据的重要性以及二次利用侵权的可能性,必须为其确立合适的... 数据是大数据的核心要素,其潜在价值主要通过二次利用、整合利用以及充分利用扩展数据得以实现,即便是被匿名化处理的数据,在二次利用时亦可能侵犯他人诸如隐私的人格权。由于数据的重要性以及二次利用侵权的可能性,必须为其确立合适的保护或救济规则。"卡-梅框架"可作为检验现有规则与确立未来规则的标尺:应维持现行立法对于人格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相关的数据所提供的财产规则保护,并将该种规则通过确立特别权利的方式适用于匿名化处理的数据集,而对于与人格权、著作权等不相关的原始数据,应坚持不予赋权的现状;对于二次利用侵权,则应建立责任规则,允许相关数据继续被利用,以保障大数据价值的充分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数据保护 二次利用侵权 卡-梅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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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式再造:二次创作短视频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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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胥国一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72-84,共13页
二次创作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法理分析包含法律的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法解释学作为法律内部视角的重要工具,提供了三种应对二次创作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方案,有效地纾解了制度困境,它们分别是引入“转换性使用”、设立“公众使用权”以... 二次创作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法理分析包含法律的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法解释学作为法律内部视角的重要工具,提供了三种应对二次创作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方案,有效地纾解了制度困境,它们分别是引入“转换性使用”、设立“公众使用权”以及设置默认许可制。法律的外部视角将法律作为固定变量,考察的是在权利配置与许可机制的固定组合下,著作权人与二次创作作者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因此,可以借助法律经济学的卡-梅框架达成这一目的。作为对权利配置规则效率的评价体系,卡-梅框架不仅可以帮助规则制定者加深有关制度安排的体系性思考,还可以发现既有著作权框架下的变通规则以及拓展著作权法未能展开的理论想象,进一步为法律规范的选择提供明确的标准。在互联网平台时代,考虑到交易主体增多对财产规则的负面效应以及互联网兴起对责任规则的正面影响,相较于财产规则,规则制定者应当将责任规则作为具体制度安排的指引,结合著作权法、合同法甚至劳动法的框架保护二次创作短视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次创作 转换性使用 卡-梅框架 互联网平台 责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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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质化通证的法律规制路径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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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华容 王惠民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4-90,共7页
区块链时代,非同质化通证的独特性、不可替代性、不可分割性使其可以被制作为具有唯一标记且限定数量的可追溯电子凭证,迅速在艺术、游戏、电子政务及司法等领域兴起。但其潜藏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权益、危害信息安全、技... 区块链时代,非同质化通证的独特性、不可替代性、不可分割性使其可以被制作为具有唯一标记且限定数量的可追溯电子凭证,迅速在艺术、游戏、电子政务及司法等领域兴起。但其潜藏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权益、危害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不足等风险也逐渐凸显并亟待治理。目前我国尚缺规制非同质化通证的法律规范,通过适用法经济学中的卡-梅框架对非同质化通证进行分析,对类型化后的非同质化通证选择相匹配的规则,可有效实现非同质化通证技术利用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同质化通证 卡-梅框架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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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属及其保护路径研究 被引量: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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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丹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78-85,共8页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利用之间矛盾日益凸显。当前数据产业竞争乱象已经暴露国内对数据法律定位及其保护问题研究存在明显不足。从数据权属问题出发,分析数据财产权体系下的权属分配和保护规则,指出个人数据应当坚持个人控...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利用之间矛盾日益凸显。当前数据产业竞争乱象已经暴露国内对数据法律定位及其保护问题研究存在明显不足。从数据权属问题出发,分析数据财产权体系下的权属分配和保护规则,指出个人数据应当坚持个人控制、企业可以通过匿名化处理获得部分数据权利,政府数据应当作为公共产品处理。采用"卡-梅框架",以财产规则作为数据保护核心,对企业收集存储的用户数据适用责任规则,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数据适用禁易规则。应对数据流通中遇到数据垄断、信息不对称等社会风险,建议构建法律、社会规范、市场和技术的多元数据治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权属 卡-梅框架 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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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判定及实现程序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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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姬蕾蕾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8-99,共12页
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如何配置及实现是当前数字法学面临的司法困境和理论难题。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分配困难的根源在于,学界依附于传统财产权理论解决企业数据权属问题,未能有效识别数据之上的复杂利益关系,亦未能澄清数据权利制度所欲解决... 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如何配置及实现是当前数字法学面临的司法困境和理论难题。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分配困难的根源在于,学界依附于传统财产权理论解决企业数据权属问题,未能有效识别数据之上的复杂利益关系,亦未能澄清数据权利制度所欲解决的核心问题。算法是数据价值生成的核心,运用算法思维探索可计算的数据权益分配方案,更契合数据流转的客观规律与当下实践。具体而言,以算法架构判断数据的价值形态,以裁判基准界定数据的权益范围,可对企业数据权益进行阶段化配置。数据价值生成经历数据源、数据集合及数据产品三种形态,考察各阶段数据权益边界的司法立场,判定财产权益的归属主体:数据源的财产权益归属个人,数据集合的财产权益由个人与数据企业共有,数据产品的财产权益归属数据企业。在此基础上,以“卡-梅框架”检验企业数据权属的效果,并决定其上权益实现的程序规则,由此达到对企业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确认及动态保护的双赢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数据 权益归属 算法规制 裁判基准 卡-梅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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