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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区域协同立法之完善——以《酉水河保护条例》的立法模式为例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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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清望 熊小雅 《北方论丛》 2022年第2期103-114,共12页
区域协同立法已成为区域协同治理的重要举措。这一创新的立法模式也面临着一些难题,譬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区域合作协议缺乏法律效力、各方利益难以平衡、公众参与度低等。《酉水河保护条例》立足区域实际,对上述问题均作出了针对性... 区域协同立法已成为区域协同治理的重要举措。这一创新的立法模式也面临着一些难题,譬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区域合作协议缺乏法律效力、各方利益难以平衡、公众参与度低等。《酉水河保护条例》立足区域实际,对上述问题均作出了针对性回应和破解,为广泛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初步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鉴于《酉水河保护条例》的经验和掣肘因素,建议从完善中央立法、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凝炼协同立法共识、完善协同立法程序制度、保障区域合作协议效力等措施着手,综合推动区域协同立法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理现代化 区域协同立法 《酉水河保护条例》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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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地方立法的实践探索与完善路径--以358部科技创新地方法规为分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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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群 杨雪 《中国科技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9,29,共10页
通过考察358部科技创新地方法规发现,中国科技创新地方立法呈现地域分布广且立法体系差异明显、立法时间跨度大且覆盖面广、立法体例结构相似但有创新立法内容的探索等特征。2023年新修订《立法法》地方立法条款进一步拓展了法制统一内... 通过考察358部科技创新地方法规发现,中国科技创新地方立法呈现地域分布广且立法体系差异明显、立法时间跨度大且覆盖面广、立法体例结构相似但有创新立法内容的探索等特征。2023年新修订《立法法》地方立法条款进一步拓展了法制统一内涵,提出地方创制性立法、区域协同立法等新要求。依此来看,中国科技创新地方立法仍存在更新迭代缓慢,能动性不强;内容相对保守,立法创新度不够;立法主体单一,协同立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科技创新地方立法应进一步推动地方能动立法,完善立法监督机制;充分挖掘地方特色,积极开展创新立法;强化区域协同立法,实现地方优势互补,推动资源共建共享,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夯实法治根基,以良法善治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技创新 地方立法 新质生产力 创制性立法 区域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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