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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优化——以《BBNJ协定》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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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舒涵 《太平洋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93-106,共14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保护环境的第一道防线,但是现行北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存在不足,环评的阈值和标准不确定,缺乏统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框架,难以保障土著人民组织的参与。《BBNJ协定》与北极环评制度的特...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保护环境的第一道防线,但是现行北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存在不足,环评的阈值和标准不确定,缺乏统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框架,难以保障土著人民组织的参与。《BBNJ协定》与北极环评制度的特别化需求高度契合,环评义务的分层设置与可操作性符合北极环境的特殊需求,环评制度的可问责性能弥补北极环评机制的约束力不足,主体多元的国际化环评制度契合北极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未来《BBNJ协定》生效后,其与现有架构应当是协调一致的合作关系,协定应尊重现有架构,在必要时予以补强,并推动现有架构的改进。鉴于《BBNJ协定》与北极环评制度需求的契合性,应以协定规则为基础,优化北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环评体系:通过软硬法协同路径构建统一的环评标准;依托现有机构的合作治理促进环评义务的落实;明晰程序规则,保障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实质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BBNJ协定 北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 土著人民 北极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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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的国际争议与消解——兼谈“南北对峙”中的中国角色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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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斌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9-71,共13页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谈判中的争议集中表现为遗传资源法律属性、获取管理、惠益分享三个方面。淡化遗传资源权属争议,以落实惠益分享为目的对遗传资源获取进行适度管理,以交换正义为原则推进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建立,是化解该海域遗传资源开发争议的基本路径。在当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南北对峙”的协定谈判僵局下,在认知南北冲突成因基础上,中国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在坚持谈判原则的同时,善用大国地位化解南北对立,同时通过提出创新性制度提案,引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全球公域治理的国际合作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 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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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构建逻辑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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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向前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6-95,共10页
国际法确立了有关跨境环评的程序性义务,但由各国参照“国际软法”来执行实体性标准。《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协定环评条款的制定仍应坚持这种基... 国际法确立了有关跨境环评的程序性义务,但由各国参照“国际软法”来执行实体性标准。《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协定环评条款的制定仍应坚持这种基于程序主义的软法规制模式;在国际法框架下开展针对ABNJ的环评,应由国内法主导国际法规范的具体实施,且国家享有自主决策权。这种“国家主导、国家自主决策”的跨界主义方法,可扩展为国内法基于“影响导向”的域外适用;鉴于区域性海洋环评规则与全球性机制的互动关系,中国可积极推动ABNJ环评规则的渐进式发展,并逐步将环评嵌入周边区域性海洋谈判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 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管辖范围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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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困境与国际立法要点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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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鹏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52-63,共12页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探索。这些实践面临着对其合法性的质疑、管理的碎片化、与沿海国权利冲突、非缔约方的忽视以及监测与评估困难等困境。当前,联合国框架下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是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磋商中,应通过构建合法性基础、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适当顾及沿海国权利、促进非缔约方参与以及注重监测与评估等措施回应和解决相关的实践困境。我国应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制定进程,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结合自身利益诉求提出具体建议,引领相关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国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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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国际治理——欧盟方案及其启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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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梅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72-83,共12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政府间谈判进入冲刺阶段,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海洋遗传资源规制问题上仍存在明显分歧。欧盟主张的海洋科学研究模式具备较好的法律基础和科学基础,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和关...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政府间谈判进入冲刺阶段,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海洋遗传资源规制问题上仍存在明显分歧。欧盟主张的海洋科学研究模式具备较好的法律基础和科学基础,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但欧盟方案在一些议题上的保守立场和原则性规定可能会削弱执行协定的实际拘束力。我国应充分利用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参与国际规则的磋商制定,加强与欧盟等方面的沟通协调,重视相关软法规范的制定,推动中国方案和经验成为国际规则的重要参考,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和惠益分享 欧盟方案 软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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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国际法治演进与中国机遇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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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佳玉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3-85,共13页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在海洋领域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相关活动仍要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基础之上,通过推动符合全人类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念导向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促进基于国际法的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管辖 国家管辖范围海域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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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筛选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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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成 张继伟 +1 位作者 姜玉环 罗阳 《应用海洋学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9-116,共8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联合国大会2015年通过关于BBNJ(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联合国大会2015年通过关于BBNJ(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69/292号决议,决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协定(BBNJ国际协议)。环境影响评价是BBNJ国际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ABNJ当前主要的人类活动以及现有环境管理机制进行梳理,结合国际层面和区域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框架以及主要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践,对ABNJ主要人类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筛选机制进行研究,着重分析以“重大不利影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启动门槛的正当性;并从项目的选址、项目特征和项目影响这3个主要因素出发,阐明适用于ABNJ的环境影响评价筛选标准;最后,基于不同类型活动的综合分析,就ABNJ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活动范围进行初步探讨,并尝试为ABNJ环境影响评价适用的活动清单提出方案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科学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 筛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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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原理与中国方案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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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鹏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5-115,共11页
国际造法的议题设置通常缘于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推动,而国际造法需在制度和程序上具有正当性。通过欧盟的倡导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动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议题进入了国际社会的造法进程。而这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 国际造法的议题设置通常缘于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推动,而国际造法需在制度和程序上具有正当性。通过欧盟的倡导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动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议题进入了国际社会的造法进程。而这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公海自由等相关规则产生冲击,也会对中国深远海活动的开展造成影响。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应具有正当性,其制度应反映各国利益的协调,其程序应保障各国的普遍参与并为各国达成共识提供机会。目前各国在海洋保护区设立与管理的科学基础与目的、邻近沿海国的权利以及决策程序等方面存在分歧。中国应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提出中国方案,影响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际造法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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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72”船调编厦门管区 该区管辖范围扩大到整个福建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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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志端 《台湾海峡》 CAS 1987年第4期425-425,共1页
为适应海洋执法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福建的海洋环境管理和实施有效的监视监测,最近,国家海洋局决定将厦门管区的管辖范围扩大到整个福建沿海海域;同时,将原属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建制的“中国海监72”船调编厦门管区。“中国海监7... 为适应海洋执法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福建的海洋环境管理和实施有效的监视监测,最近,国家海洋局决定将厦门管区的管辖范围扩大到整个福建沿海海域;同时,将原属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建制的“中国海监72”船调编厦门管区。“中国海监72”船已于1986年12月11日由广州驶抵厦门。国家海洋局厦门管区成立于1985年6月,原管辖的范围是诏安湾至湄州湾一带海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视监测 海洋环境管理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厦门港 金门港 中国海监 管辖海域 海域环境 管辖范围 海洋执法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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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的挑战与中国方案——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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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2年第1期35-50,I0003,共17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谈判行将进入政府间谈判第四次大会,这也是各国预计将达成协定的关键阶段。各方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挑战,能否解决这些挑战将直接决定BBNJ国...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谈判行将进入政府间谈判第四次大会,这也是各国预计将达成协定的关键阶段。各方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挑战,能否解决这些挑战将直接决定BBNJ国际协定能否达成。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具体体现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引导BBNJ国际协定谈判并克服目前谈判中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及其海洋法法理基础,可以从被认为是"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找到依据。运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引导BBNJ国际协定谈判,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命运共同体 中国方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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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之遥: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分歧与前景展望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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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36-50,I0003,共16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数国家对这些分歧持灵活态度,真正难以协调的实质性分歧事项在减少。与中国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且可能会影响下一次谈判能否顺利达成协定的分歧,主要包括海洋遗传资源的货币化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的识别与争议海域、决策机制以及争端解决程序等四大议题。对于中国来说,目前BBNJ国际协定案文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尚不能有效地兼顾我国国家利益,下一次谈判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货币化惠益分享 争议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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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环境权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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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梓太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37-41,共5页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以来,环境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并且把它同国际政治、经济等诸多问题结合起来,尤其是因污染物越境转移及设置环境贸易壁垒等引起的国际纠纷越来越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涉...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以来,环境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并且把它同国际政治、经济等诸多问题结合起来,尤其是因污染物越境转移及设置环境贸易壁垒等引起的国际纠纷越来越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国家环境权利与义务,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与国际社会进行环境合作过程中,应当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环境权益,很值得研究。根据当前国际环境条约、宣言的规定,国家环境权可以分为六个部分:①国家对本国环境及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权利;②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③发展中国家优先发展权;④控制污染物越境转移权利与义务;⑤领土无害使用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问题 国家环境权 越境转移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 发达国 环境与自然资源权 控制污染物 环境与发展 发展中 管辖范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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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海洋保护区的北极地区BBNJ治理机制探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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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3-91,共9页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临的复杂的地缘政治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对北极ABNJ海洋保护区进行区域治理具有局限性,适宜采用全球模式。同时,为适应北极特殊的环境,在共性规则之外还需要个性化规定。在北极BBNJ的治理过程中,中国应当强化对BBNJ全球谈判的引领,积极发挥在区域性与行业性组织中的作用,加强能力建设,以维护中国在ABNJ以及北极的海洋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保护区 全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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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划界方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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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战朝 《海洋测绘》 2005年第3期78-78,共1页
关键词 海域划界 海洋生物资源 海洋科学研究 社会经济 海洋意识 直接影响 海洋区域 管辖范围 国家主权 海洋边界 海洋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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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国际协定下的争端解决机制问题探析 被引量:15
15
作者 施余兵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2-26,共15页
目前关于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缔结一份有法律拘束力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国际协定的立法进程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如何设计争端解决程序已成为各国在谈判中争论的焦点。现有的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提案主要有... 目前关于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缔结一份有法律拘束力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国际协定的立法进程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如何设计争端解决程序已成为各国在谈判中争论的焦点。现有的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提案主要有六类。判定这些提案优劣至少可以有四大标准,即遵循国际法上的国家同意原则、确保解决争端的“成本效益性”、“不损害”现有的文书、框架和机构,以及保持相关国家之间利益的平衡。运用这些标准来对现有提案进行评析可以发现,现有提案中除了有关“技术性争端”和“临时措施”的争端解决机制基本符合研提的主要标准外,其他提案均面临一些法律障碍或挑战而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对“零案文草案”第55条进行完善,一方面增加涉及“技术性争端”和“临时措施”的条款,另一方面通过限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适用来更好地体现国家同意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争端解决机制 “零案文草案” 国家同意 “不损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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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国际协定环评规则制定中的焦点问题分析及中国应对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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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玉环 张继伟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82-94,共13页
环境影响评价是正在制定中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BBNJ)国际协定的重要组成内容。作为一项国际法实践中得到普遍认可的环境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规则的最新发展再次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这一国际立... 环境影响评价是正在制定中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BBNJ)国际协定的重要组成内容。作为一项国际法实践中得到普遍认可的环境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规则的最新发展再次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这一国际立法进程以建立协调有效的BBNJ法律框架为目标,以不损害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框架为原则,赋予了环境影响评价国际规则新的立法定位和现实意涵。在BBNJ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中,主要规则内容的确立过程不仅深刻反映了国际海洋法治发展演进的趋势,更攸关各国海洋利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对于新形势下的中国而言,需要从参与国际法治和统筹国内法治两方面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BBNJ国际环境影响评价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BBNJ国际协定 环境影响评价 体制安排 中国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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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海保护区政策论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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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玉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9-42,共14页
欧盟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保护区建设作为养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主要途径,制定了目标明确的公海保护区政策,积极推进制定国际规制和2020年后全球公海保护高标准目标。欧盟积极推动公海保护区建设是保障自身海洋利益、谋求全球海... 欧盟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保护区建设作为养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主要途径,制定了目标明确的公海保护区政策,积极推进制定国际规制和2020年后全球公海保护高标准目标。欧盟积极推动公海保护区建设是保障自身海洋利益、谋求全球海洋事务主导地位、输出价值观、应对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挑战的必然要求,但在平衡养护与利用的关系、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生态与政治的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国和欧盟可充分利用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等途径加强公海保护区事务的沟通、协调与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海保护区 欧盟海洋政策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全球海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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