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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税的重大误解——兼论“包税条款”之效力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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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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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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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70-18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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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法学会理论法学研究课题“电子商务中的意思表示瑕疵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复旦大学青年融合创新团队项目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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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涉税的重大误解,难以在现有的意思表示错误的一般理论下解决,需要引入新的考量因素。每个税种的目标价值、计税方式对当事人之间的错误风险的分配有不同的影响。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对税负转嫁态度消极的直接税会对当事人通过主张重大误解向他人转嫁税负产生限制性影响。反之,增值税等间接税允许甚至期待税负转嫁,会期待当事人通过主张重大误解撤销不利于税负转嫁的合同。在当事人约定了包税条款,而包税方陷入了认识错误的情形时,应当考虑所涉税种的目标价值、计税方式等作出判断。在包税条款的履行使税种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落空时可以判定其无效,但是包税条款并非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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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意思表示错误
重大误解
直接税
间接税
包税条款
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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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istake
gross misunderstanding
direct tax
indirect tax
tax-pack-up clause
land value incremen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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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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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包税条款的司法实践困境与解决途径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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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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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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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77-88,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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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我国对包税条款效力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的学术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司法实践中对包税条款作出效力判定的说理路径也并不统一。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包税条款法律性质、法律效力等问题的判断,均尚未达成一致认识,此种现象不利于我国司法审判同质化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破解这一困境,司法机关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为原则,尽可能维护包税条款效力;根据不同税种的课税方式、课税目的、课税对象等特点,分析相应包税条款对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对于是否涉及意思表示错误等效力瑕疵情形,则需视个案情况具体判断,不得一概而论;在涉及包税条款的行政协议中,需注意平衡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与公共利益保护原则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填补税收法律漏洞、提升税法层次等也是解决包税条款困境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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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包税条款
法律效力
税收法定
意思自治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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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3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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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不动产司法拍卖中涉税冲突之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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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福勇
江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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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研究基地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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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9-38,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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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民事裁判对话构造论研究”(项目编号:21FFXB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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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不动产司法拍卖中,存在税务机关搭法院强制执行“便车”征收税款的现象。究其成因,主要在于“先税”范围的扩张、包税条款的绝对优先以及征税行为的模糊性。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纳税义务的偏离,一定程度上减损买受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对此,需要明确征税行为属于特殊行政行为,不能简单地由征税机关直接扣划,而是需要区分税种项目,对特定税种项目赋予优先性,通过特项税款优先扣划、征税机关参与分配、合理运用信用惩戒来协调涉税冲突难题,以平衡私法之债与税收之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兼顾税负公平分配价值目标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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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强制执行
不动产拍卖
包税条款
征税行为
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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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3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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