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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多卡因诊断性阻滞在脑卒中患者足下垂内翻A型肉毒毒素注射治疗中的应用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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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晨霞 郭钢花 李哲 《中国康复医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224-228,共5页
目的:研究利多卡因诊断性阻滞在脑卒中患者足下垂内翻A型肉毒毒素注射中的作用。方法:将符合标准的45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其中25例组患者先进行彩超引导下利多卡因注射,注射完成后观察10min,如无特殊不适,徒手检查患者踝关节肌张力,并... 目的:研究利多卡因诊断性阻滞在脑卒中患者足下垂内翻A型肉毒毒素注射中的作用。方法:将符合标准的45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其中25例组患者先进行彩超引导下利多卡因注射,注射完成后观察10min,如无特殊不适,徒手检查患者踝关节肌张力,并让患者行走,肌张力明显下降,目测足下垂内翻明显改善者有19例,这19例患者为利多卡因诊断性阻滞组(诊断性阻滞组),48h后进行彩超引导下A型肉毒毒素注射治疗。另一组20例患者为A型肉毒毒素直接注射组(直接注射对照组),不进行利多卡因注射,直接进行彩超引导下A型肉毒毒素注射治疗。以上两组患者在进行A型肉毒毒素阻滞治疗24h后进行常规康复训练,训练内容包括Bobath方法、运动再学习和日常生活活动(ADL)训练等,训练每次40min,每日2次。所有患者训练至少持续2个月。两组39例患者于治疗前、治疗后1周、2周、4周、8周由未参与注射及康复训练的医师进行肌张力、步速、步长的评价、下肢运动功能的评价(MAS,FMA,FIM评分)、ADL能力评分。结果:治疗后1周两组患者肌张力有下降趋势,但差异无显著性意义,治疗2周、4周、8周后肌张力的下降MAS评分较治疗前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在治疗2周、4周、8周后两组间踝关节跖屈肌肌张力差异无显著性意义;两组患者治疗1周后步长、步速、FMA评分、FIM评分无明显变化,直接注射组治疗2周后步长、步速、FMA评分、FIM评分较治疗前有增加趋势,但差异无显著性意义,诊断性阻滞组治疗2周后步长、步速、FMA评分、FIM评分较治疗前增加(P<0.05),治疗4周及8周后两组患者步长、步速、FMA评分、FIM评分较治疗前均增加(P<0.05),在治疗4周和8周后诊断性阻滞组步长、步速、FMA评分、FIM评分均较直接注射组高(P<0.05)。结论:在脑卒中患者足下垂内翻的治疗中,先用利多卡因进行诊断性阻滞后再行A型肉毒毒素注射,可缩短疗程,而且在对步态、ADL能力、肢体运动功能方面的长期疗效亦优于直接A型肉毒毒素注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多卡因诊断性阻滞 A型肉毒毒素 脑卒中 足下垂内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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