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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外观设计专利性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的能力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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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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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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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37-4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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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外观设计专利性判断主体一直是业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不同主体代表着不同的判断角度,而不同判断角度决定了一项外观设计的专利性。尤其在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后,判断主体的内涵有了变化,即增加了对于产品的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了解的能力,但称呼仍沿用了一般消费者,由此带来一些困惑。针对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应具备的能力,从专利审查指南所规定的两方面,即对产品的常识性了解以及对于不同设计的差别的一般性识别能力进行分析,明确提出一般消费者是一个法律拟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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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观设计
专利性
判断主体
一般消费者
法律拟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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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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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标侵权判断中混淆要件的解释适用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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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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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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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82-96,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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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商标法》第57条第2项规定了商标相似侵权的混淆要件,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对该要件的理解分歧较大,特别是在涉外定牌加工等涉及商品出口的纠纷中,关于涉案行为是否满足混淆要件的问题,长期争论不休。应基于商标权保护的基本理念,采用恰当的解释方法,厘清混淆要件的规范目的和功能:其目的是确保不同经营者使用的商标之间保持足够距离;其功能是划定商标禁用权的范围,并作为衡量纠纷双方商标近似、商品类似程度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澄清混淆要件与消费者的关系,明确国内消费者是否接触被控侵权商品并不影响混淆要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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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混淆标准
体系解释
规范目的
判断主体拟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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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fusion criteria
systematic interpretation
normative purpose
legal fiction of consumer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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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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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善美判断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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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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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社科院哲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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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探索(浙江)》
1988年第3期42-4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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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善的判断指道德或伦理价值的判断;美的判断指审美鉴赏判断。善美判断必然发生在特定的认知—判断情境之中。 关于上述内容的判断必须具备这样几方面条件:(1)存在着判断的主体,即判断者;(2)存在着被判断事物,即判断对象;(3)判断的主体与对象之间能够构成某种独特的关系。任何关于善美的判断都必以这三方条件的互相和谐为基本前提;正当的、合理的判断表示处在这种和谐系统中的判断主体对其自身行为的抉择以及对某种关系情境之中的价值的确认或否定。我们把主体判断赖以形成的这种独特的关系情境称为认知—判断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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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判断主体
和谐系统
伦理价值
鉴赏判断
现时性
客体关系
差异性
条件
合理性
历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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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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