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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与妥当性之间——论刑法解释界限的设定标准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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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充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85-90,共6页
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刑法解释的界限介于被允许的扩张解释和被禁止的类推解释之间,换而言之,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标准就是刑法解释界限的设定标准。从问题类型划分的角度来说,这个设定标准属于刑法问题中的价值判断问题,对此应该通... 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刑法解释的界限介于被允许的扩张解释和被禁止的类推解释之间,换而言之,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标准就是刑法解释界限的设定标准。从问题类型划分的角度来说,这个设定标准属于刑法问题中的价值判断问题,对此应该通过协调刑法的安定性与刑法处罚的必要性这两个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来解决,换而言之,就是要在刑法解释的明确性与妥当性之间实现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界限 扩张解释 类推解释 刑法问题 纯粹刑法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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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界限问题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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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啸 狄小华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31-237,共7页
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界限问题,可以从语义、价值与实体等维度进行分析。语义维度上,凡是齐备自然人专属性、可识别性、可复制性、较大价值性或经还原具备该四个特征的信息,即为公民个人信息;价值维度上,公民个人信息可划分为私... 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界限问题,可以从语义、价值与实体等维度进行分析。语义维度上,凡是齐备自然人专属性、可识别性、可复制性、较大价值性或经还原具备该四个特征的信息,即为公民个人信息;价值维度上,公民个人信息可划分为私权绝对支配、公权绝对支配、私权相对支配和公权相对支配的个人信息,各类信息对法律授权、被收集者同意有着不同要求;实体维度上,应当围绕前提、主观、客观条件对构罪与否进行解析。据此,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进行评断,应当遵循"语义判断—价值判断—实体判断"的模式。而要准确把握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界限,关键要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一体保护和分类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保护界限 一体保护 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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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达权”刑法规制之应然进路—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之立法范式为批判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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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丰 高娜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76-86,共11页
表达权是思想市场的存在前提,是民主政治的成立基础。但进入到自媒体时代,藉由网络行使的表达权,因为网络信息传播的匿名特征等属性加功,异化为具有独立权属的"网络表达权",并获得了"准权力"属性,极易出现滥用。因... 表达权是思想市场的存在前提,是民主政治的成立基础。但进入到自媒体时代,藉由网络行使的表达权,因为网络信息传播的匿名特征等属性加功,异化为具有独立权属的"网络表达权",并获得了"准权力"属性,极易出现滥用。因此,《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试图对于限制网络表达权的滥用进行立法限制。但其立法范式仅仅区分虚假信息与真实信息,不仅无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权,同时还与关于网络诽谤的司法解释存在不兼容之处。对此,应当通过严格区分事实表达与意见表达的解释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网络表达权,避免不当入罪、过度入罪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表达权 刑法界限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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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得已原则的实践展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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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春荣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91-96,共6页
刑法不得已原则的理论标准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调整以及不予调整是否崩溃作为刑法启动的充分条件,在刑法和他法之间进行准确界分,并力图通过刑事和解的灵动应对罪与非罪的适正判定,实现不得已实践层面的惩戒。这一方式既不是对行... 刑法不得已原则的理论标准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调整以及不予调整是否崩溃作为刑法启动的充分条件,在刑法和他法之间进行准确界分,并力图通过刑事和解的灵动应对罪与非罪的适正判定,实现不得已实践层面的惩戒。这一方式既不是对行为人的褒奖,也不会因惩罚过重而导致普遍的同情,是刑法不得已原则的严格操守。在刑罚的轻重上,减刑、假释、阶梯刑事责任能力又以动态调整刑法适用视域为己任,积极探索刑法不得已原则的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得已原则 刑法界限 刑罚轻重 实践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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