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社会治理中的刑法前置与刑罚抑制 被引量:1
1
作者 陈伟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41-160,共20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重新审视刑法功能,“刑法参与”是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刑法本位及其实践表达。社会动态发展促进了刑法规范的活性化特征显现,基于政策治理需要的刑法参与衍生出积极主义趋势,拓宽了罪刑规制的辐射领地、...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重新审视刑法功能,“刑法参与”是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刑法本位及其实践表达。社会动态发展促进了刑法规范的活性化特征显现,基于政策治理需要的刑法参与衍生出积极主义趋势,拓宽了罪刑规制的辐射领地、延展了刑权力的驰骋疆域。社会治理的实践动因促进作为最后防线阵地的刑法前置,罪刑规范的实体构造要求刑法坚守保障法的品格特质,因而在刑法前置拓展与坚守保障法本位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刑法前置作为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表现形态,参与性角色决定了刑罚的不可或缺与刑罚功能的有限发挥,不能借此肆意扩张刑罚和推行刑罚全覆盖,应当在多元责任后果中防范刑罚规制的功能逾越。刑罚抑制作为理念与技术的融合,需要在规范体系内外进行综合审视,赋予刑罚反向制约刑法介入的积极性,通过后果审查与处罚必要性对刑法适用进行实质评价和理性限缩,合理吸纳行为人刑法的有益内核,从而在进退有序之间实现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理 刑法功能 刑法参与 刑法前置 刑罚抑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对刑法前置化立法倾向的一种批评 被引量:73
2
作者 孙万怀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0-21,共12页
时代的变革必然意味着法律的变革,但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朝令夕改,更不意味着刑法要身先士卒。中国法治化的进程就是一个祛除刑法工具化的过程,在晚近我国刑法立法中,刑法前置化的倾向愈发明显,这主要表现为:预备行为实行化;既遂形态前置化... 时代的变革必然意味着法律的变革,但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朝令夕改,更不意味着刑法要身先士卒。中国法治化的进程就是一个祛除刑法工具化的过程,在晚近我国刑法立法中,刑法前置化的倾向愈发明显,这主要表现为:预备行为实行化;既遂形态前置化;行政民事违法行为不断进入刑法制裁的视野。刑法前置化立法最为直接的理论结果就是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其直接的现实结果是导致行政民事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消失,导致罪名形式化、空洞化、黑洞化,导致刑法自洽性的削弱。其根本原因在于为了防范社会风险和满足社会心理,追求违法一元性。对此,立法中必须遵循损害原则(包括冒犯原则)以及合比例原则。对于立法的效果应该进行系统性的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相对性 刑法 刑法前置 合比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犯罪定量因素审视——兼论前置化趋势的破解 被引量:1
3
作者 张凯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47-55,共9页
当前刑法前置化趋势明显,刑事违法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关系变得模糊,是移植域外的二元化定罪模式,还是坚守我国的一元化定罪模式,对于该问题的处理会有重大影响。通过犯罪圈划定的事实与价值、概念与类型、内部与关联的思维模式,立足国情... 当前刑法前置化趋势明显,刑事违法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关系变得模糊,是移植域外的二元化定罪模式,还是坚守我国的一元化定罪模式,对于该问题的处理会有重大影响。通过犯罪圈划定的事实与价值、概念与类型、内部与关联的思维模式,立足国情的反社会行为、立法明确与守法回应的评判以及与相关理论制度的关联考察,我国定量模式不必重构,对刑法前置化的解决理应在立法定量因素存续下,遵循比例化原则,从遏制立法前置化与司法前置化两方面作更为精细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定量 犯罪圈 刑法前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理性配置社会治理手段及功能——刑事制裁扩张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2
4
作者 岳平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23,共11页
刑事制裁扩张问题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功能的发挥,是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问题。近年的刑法修正案,更多地体现在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行为调整和介入,刑法前置化趋势显现。而在社会治理手段功能中,是固守刑法的事后法、保障法... 刑事制裁扩张问题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功能的发挥,是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问题。近年的刑法修正案,更多地体现在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行为调整和介入,刑法前置化趋势显现。而在社会治理手段功能中,是固守刑法的事后法、保障法的功能和边界,还是追捧刑法前置对社会治理的提前介入的刑事制裁扩张,将引发后置法可能挤占前置法的功能空间而兼具管理法、治理法之嫌的趋势,必将引发对社会治理手段配置的理性思考。常态性的社会治理主体和手段的多元化,因社会的急功近利和缺乏耐心而受到旁置。在这一现实可能性前,更应重视理性配置社会治理手段和功能,从法律和事实层面摆正公共政策、社会管理及刑事政策、制裁手段的地位和层次,建构社会治理的长治目标。犯罪治理中犯罪预防的二元结构战略和策略体系,则应在社会治理中得到重视和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理 刑法前置 刑事制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