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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再审案件受理费制度检视——以再审之诉的功能为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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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永安 王聪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59-64,共6页
随着我国再审案件数量日益攀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再审案件受理费的制度设计已不合时宜,亟待修改完善。我国再审案件经历了从完全免费到有限收费的立法转变,对当事人申请再审预收取受理费符合再审之诉的功能定位与司法有偿原则,... 随着我国再审案件数量日益攀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再审案件受理费的制度设计已不合时宜,亟待修改完善。我国再审案件经历了从完全免费到有限收费的立法转变,对当事人申请再审预收取受理费符合再审之诉的功能定位与司法有偿原则,从而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再审诉权,避免当事人无理缠诉。当前再审案件收费范围过于狭窄,负担规则机械单一,影响诉讼费用制度的功能发挥。为此,应基于再审事由和程序类型合理界定收费范围,确立败诉方负担为主兼顾考量过错因素的负担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讼费用 再审之诉 方负担 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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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的再审之诉——谈我国民事再审指导思想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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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海 代水平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94-97,共4页
为了研究中国的民事再审指导思想,应用对比论证和民事诉讼法理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结论认为:这一程序在指导思想上强调职权主义,忽视当事人处分权,加之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终审不终,反复再审现象严重,终审裁判的既判力受... 为了研究中国的民事再审指导思想,应用对比论证和民事诉讼法理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结论认为:这一程序在指导思想上强调职权主义,忽视当事人处分权,加之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终审不终,反复再审现象严重,终审裁判的既判力受到挑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应从民事再审制度指导思想误区入手,在当代中国建立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为核心的再审指导思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之诉 人本 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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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之诉及制度构建
3
作者 张艳丽 姜琨琨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3期91-95,共5页
再审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有效地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又要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决权,建立当事人再审之诉是其关键。民事再审之诉与起诉和上诉不同,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我国民事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应从提起主体、管辖法院... 再审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有效地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又要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决权,建立当事人再审之诉是其关键。民事再审之诉与起诉和上诉不同,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我国民事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应从提起主体、管辖法院、再审理由、立案受理、审理程序、再审期间等多方面考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 再审之诉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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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程序之改造——以行政诉权保障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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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郝炜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37-43,共7页
行政再审程序沿袭了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规定,但却未体现其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独特品性。作为一项独特的救济形式,行政再审程序在实际运行中生发出诸多疑问,形成难以解释的诉讼怪圈,问题的症结在于行政诉权的旁落。行政诉权是行政诉讼制... 行政再审程序沿袭了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规定,但却未体现其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独特品性。作为一项独特的救济形式,行政再审程序在实际运行中生发出诸多疑问,形成难以解释的诉讼怪圈,问题的症结在于行政诉权的旁落。行政诉权是行政诉讼制度运行的基石,对行政再审程序缺陷的分析和制度的重建应当以行政诉权的有效保障为依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再审 行政 行政再审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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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诉权的再审与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再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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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本荣 《法治研究》 2013年第7期102-115,共14页
2007年、2012年民诉法修改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机关抗诉再审作实质性区分。基于诉权的再审是因为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原审存在诉讼无效和"可撤销"情形,必须赋予当事人新的程序救济,以保障其公平程序请求权。基于检察监督... 2007年、2012年民诉法修改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机关抗诉再审作实质性区分。基于诉权的再审是因为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原审存在诉讼无效和"可撤销"情形,必须赋予当事人新的程序救济,以保障其公平程序请求权。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再审纠正的是审判权违法行使导致的裁判错误,针对的是审判公权力,目的取向是权力制衡。诉权性再审应当与诉权的特性相适应,检察监督性再审既应体现检察监督权的本质属性,亦应遵循民事诉讼规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 检察监督 再审之诉 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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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异同
6
作者 李平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63-63,共1页
一、“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共同点是:二者都必须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才能提出,都只能向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后都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二、“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 (一)两者性质不同。申诉,是我国宪法赋予公... 一、“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共同点是:二者都必须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才能提出,都只能向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后都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二、“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 (一)两者性质不同。申诉,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民主权利,而不是诉讼权利。宪法确认的公民申诉权,包含行政申诉和司法申诉,民事申诉属于司法申诉的一种。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这种“民主权利”既体现在行政申诉中,也体现在司法申诉中。从《民事诉讼法(试行)》对于申诉的规定可以看出,其内涵与“民主权利”的内涵是相一致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申诉,既不是一种诉讼行为,也不是一种诉讼形式,不产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申请再审 民事申 人民法院 民主权利 当事人 讼权利 民事讼法律关系 行政申 再审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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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理由热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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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妮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88-92,共5页
民事诉讼再审理由是民事再审制度的关键因素,两大法系诸多法治国家在立法例上高度重视再审理由的规定,我国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也赋予再审理由较高的地位,然而仍然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再审理由这道闸门如何开放关系重大... 民事诉讼再审理由是民事再审制度的关键因素,两大法系诸多法治国家在立法例上高度重视再审理由的规定,我国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也赋予再审理由较高的地位,然而仍然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再审理由这道闸门如何开放关系重大。由此,民事再审理由理念的建构、再审之诉的设计以及再审理由的具体分类成为思考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理由 再审之诉 再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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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缺陷及其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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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进成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103-107,共5页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运行并未达到法律救济预期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究其原因,既有立法上的缺陷,又有司法实践中的执法不严。对策是: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决定再审权、限制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再审抗诉权、建立再审之诉,并重构再审理由...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运行并未达到法律救济预期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究其原因,既有立法上的缺陷,又有司法实践中的执法不严。对策是: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决定再审权、限制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再审抗诉权、建立再审之诉,并重构再审理由、再审管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分离 处分权 既判力 平等对抗 再审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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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确立及其构造 被引量:7
9
作者 陈衍桥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52-57,共6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原理;再审之诉作为纠正错误裁判的补救程序,无法解决非因裁判引发的实体问题;另行起诉的根本缺陷在于无法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我国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国家专门为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而设立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以更加有效、周全地保障被执行人的实体权益。作为一种因执行阶段出现实体争议而设置的审判程序,债务人异议之诉要适度、合理地发挥作用,需要特别而精致的程序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债务人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 再审之诉 另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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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被引量:5
10
作者 崔玲玲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63-70,共8页
为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生效裁判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各国民事诉讼法往往赋予了第三人于事后对当事人之间的裁判提出异议以对自身利益进行救济的撤销权。目前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再审之诉和判决效力相对性抗... 为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生效裁判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各国民事诉讼法往往赋予了第三人于事后对当事人之间的裁判提出异议以对自身利益进行救济的撤销权。目前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再审之诉和判决效力相对性抗辩,其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第三人再审之诉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比较成熟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比较而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独立的、具有程序自足性的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第三人利益的完整保护,又兼顾了当事人的利益,要优于第三人再审之诉。从第三人的撤销权行使角度来看,应该取消我国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仅保留第三人撤销之诉,结束目前两种撤销权行使方式并行的立法现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 撤销权 第三人再审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 判决效力相对性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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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 被引量:1
11
作者 郑裕国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52-54,共3页
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渊源于1932年南京政府公布的《行政诉讼法》。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是台湾当局于1975年12月12日以“总统令”修正公布,与1979年修正公布的台湾《诉愿法》相互配合,实施至今。台湾《行政诉讼法》共34条,其主要... 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渊源于1932年南京政府公布的《行政诉讼法》。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是台湾当局于1975年12月12日以“总统令”修正公布,与1979年修正公布的台湾《诉愿法》相互配合,实施至今。台湾《行政诉讼法》共34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讼程序 行政讼法 行政讼制度 行政法院 台湾地区 行政机关 再审之诉 当事人 原告 民事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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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申请再审权利
12
作者 黄双全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59-60,共2页
一、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扩大。原民诉法(试行)没有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再审的只限于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和公职人员,而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权直接申请再审,只能依法进行申诉.申诉不受时间... 一、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扩大。原民诉法(试行)没有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再审的只限于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和公职人员,而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权直接申请再审,只能依法进行申诉.申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当事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诉.当事人申诉后,是否能够再审,要由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新的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申请再审 民事讼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讼权利 民事讼法 再审之诉 裁定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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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审程序的几个问题之探讨
13
作者 叶佐林 《湖北社会科学》 2005年第11期134-136,共3页
再审问题成为困扰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棘手问题,改革再审程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然而,如何改革再审程序却争议很大,存在诸多思路,意见不统一。综合分析当前诸多改革思路,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缺陷,难以去除再审程序的根本弊... 再审问题成为困扰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棘手问题,改革再审程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然而,如何改革再审程序却争议很大,存在诸多思路,意见不统一。综合分析当前诸多改革思路,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缺陷,难以去除再审程序的根本弊端。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再审之诉制度是我国再审程序改革的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 再审程序 审判监督 再审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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