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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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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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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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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53-5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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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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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发起者和实施者,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受者。一些人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观点的前提并不牢固,人不仅能作为主体,而且能作为客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也的确大量存在主体之间的关系,它大量地或主要地存在于学校与教师以及教师与教师之间,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之间。除了教师之外,国家、政党、社会、家庭等也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教师还是具有客体性的主体,要抓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抓好高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其次,要抓好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教育者接受(继续)教育。在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方面,要在加强学生们的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便学生们能够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在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下,不仅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而且还能检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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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主体间性
具有客体性的主体
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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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1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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