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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公私法融合的网络法研究(2007—2021)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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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亚辉 金苗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88-101,共14页
2007—2021年是互联网在中国飞速发展并全面普及的15年,也是网络法学科体系迅速形成的年代。网络技术的更迭带来了诸多新法律问题,互联网专门立法也陆续颁布,法学界跟进发表了大量以互联网为主题的论文与专著。尤其是2015年以来,法学类... 2007—2021年是互联网在中国飞速发展并全面普及的15年,也是网络法学科体系迅速形成的年代。网络技术的更迭带来了诸多新法律问题,互联网专门立法也陆续颁布,法学界跟进发表了大量以互联网为主题的论文与专著。尤其是2015年以来,法学类C刊和《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网络法论文快速增长。其中,民法、刑法学科贡献了最多的网络法论文,这与网络法学的研究范式密切相关,我国的网络法学研究总体上呈现“部门法理论范式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格局。不过,在路径依赖的洪流中也孕育着新生力量,迈向公私法融合的“行业法研究范式”在数据保护、平台规制、架构/算法治理领域已初露端倪,这或许是最早燃起的“超越马法”的星星之火。网络法研究范式的转型对于推动学术创新、优化法学教育、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无缝对接意义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 C刊 部门分立格局 公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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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基于公私法融合的视角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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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亚宇 尹长俊 《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5期37-43,共7页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国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行为是公法领域与私法领域众多法律行为的组合,单靠传统公法或私法领域的法律制度都难以调整混合所有制办学出现的诸多法...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国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行为是公法领域与私法领域众多法律行为的组合,单靠传统公法或私法领域的法律制度都难以调整混合所有制办学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鉴于混合所有制办学具有公私法融合发展的法理基础,可以尝试由国务院出台《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条例》,运用公私法融合的立法技术保障职业教育的公益性与市场化改革,并从办学协议、设立要求、办学管理、激励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具体设计立法内容,为我国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这也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业院校 混合所有制办学 公私融合 理基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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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法》与《能源法》之联系、共性与区别:以领域法系统工程对立法之影响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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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小团 李显冬 《中国矿业》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10,共8页
《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是领域立法的典型范式。领域法作为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一种新型法治模式,在系统思维方式的指引下,强调法律体系的整体关联性、结构功能性和动态调整性。自此视角对两法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能更好地梳理和分... 《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是领域立法的典型范式。领域法作为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一种新型法治模式,在系统思维方式的指引下,强调法律体系的整体关联性、结构功能性和动态调整性。自此视角对两法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能更好地梳理和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共性和区别。首先,多数重要、核心的能源均为矿产资源,且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又依赖大量矿产资源的使用,此为两法之间存在关联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两法的公私法融合属性要求其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应当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关系,强化系统观念,形成高效协同配置资源的合力,故相关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密切关联性。其次,两法虽然都立足于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生态保护、深化市场改革等目标,但基于各自功能定位和规制路径的不同,在具体制度构建和内容安排上存在差异。如《矿产资源法》侧重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尤其体现在矿业权管理、生态修复等方面;而《能源法》则更加关注能源转化、利用及消费,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问题。最后,两法在易受政策导向、国际趋势和技术革新等因素的影响方面存在共性,均需根据具体形势变化进行适应性的动态调整。通过对两法的比较与分析,以期为统筹推进两法协同实施提供方向和指引,为建立健全两法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提供依据和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矿产资源 《能源 领域 系统工程 公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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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个人信息的公私法一体化保护 被引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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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勇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66-78,共13页
随着个人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非法收集、泄露和滥用人脸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凸显。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是其本质特征,对其敏感性及其程度,应从形式与实质、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角度加以判断。作为权利客体和行为对象,... 随着个人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非法收集、泄露和滥用人脸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凸显。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是其本质特征,对其敏感性及其程度,应从形式与实质、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角度加以判断。作为权利客体和行为对象,敏感个人信息的法益内涵不限于公民个人的人格权益,而且包括社会利益、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受到公法和私法的多元化、多层次保护。在公私法融合的背景下,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和公私法一体化保护理念,对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实行强化保护和分类分级保护。在刑法层面,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为参照,对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行为对象范围及入罪标准予以具体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敏感个人信息 多元 公私融合 一体化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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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以“美浓部理论”为线索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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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但见亮 凌维慈 《交大法学》 2013年第1期130-147,共18页
目次引言一、中国的美浓部理论(一)频繁引用及其价值(二)引用的倾向及其理由(三)小结:以"公法与私法"为契机二、公法私法关系论的现状(一)公法私法关系论的沿革(二)"物权法违宪争论"和"公私法融合论"(三)... 目次引言一、中国的美浓部理论(一)频繁引用及其价值(二)引用的倾向及其理由(三)小结:以"公法与私法"为契机二、公法私法关系论的现状(一)公法私法关系论的沿革(二)"物权法违宪争论"和"公私法融合论"(三)"公私法融合"和"公法私法的区分"(四)寻求对应现实状况的理论框架(五)小结:"公法学"的问题三、"统一公法学"的课题和可能性(一)"统一公法学"的样态(二)"民主集中制"和"统一公法学"(三)共产党和"公权力"结语——对"美浓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浓部理论 区分论 公私法融合论 统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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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民法典时代民法与环境法的协调与发展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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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式军 田亦尧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31-141,共11页
《民法典》的绿色条款作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现代民法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积极因应,填补和完善了环境法律实施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民法与环境法相关法律之间在价值目标和调整范围上存在着外观上的差异,但《民法... 《民法典》的绿色条款作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现代民法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积极因应,填补和完善了环境法律实施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民法与环境法相关法律之间在价值目标和调整范围上存在着外观上的差异,但《民法典》绿色条款的设置为二者的协调与共荣创制了空间。《民法典》绿色条款的订立实现了环境立法和环境治理路径中公领域与私领域协同共治的闭环。当绿色条款业已通过立法的形式回应了2014年《环境保护法》出台后对构建民事主体的环境保护义务呼声,那么下一步环境法律体系应当从环境治理路径角度出发进一步解释《民法典》绿色条款的正当性,并结合环境法基本原则探索其制度进化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典》 绿色条款 环境 公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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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作休耕及其补偿的法律意蕴、法理证成及入法进路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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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丽 张安录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27-35,共9页
研究目的:从认识事物一般规律的逻辑出发,解读轮作休耕及其补偿的法律意蕴,寻找法理证成依据,构造自洽法权秩序。研究方法:法经济学研究方法、法学价值论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社会法本位的兴起使得私人权益受到公共利益考量的限制,财产... 研究目的:从认识事物一般规律的逻辑出发,解读轮作休耕及其补偿的法律意蕴,寻找法理证成依据,构造自洽法权秩序。研究方法:法经济学研究方法、法学价值论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社会法本位的兴起使得私人权益受到公共利益考量的限制,财产权社会义务要求耕地使用权作自我限缩,而“公平优先、效率跟进”思路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成为给付轮作休耕补偿的学理依据,轮作休耕及其补偿权利在法本质上具有土地行政规划与土地发展权的性质。研究结论:轮作休耕的深化实践依赖“有法可依”的规则话语体系。通过引进公共地役权续造既有役权,允许公法适度介入私法以协调轮作休耕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完善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轮作休耕 环境利益 财产权社会义务 公共地役权 公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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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的多维解读:告知同意性质的反思与制度重构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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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晓东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34-48,共15页
基于隐私政策的告知同意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制度,但对其性质应当进行反思,对其制度应进行重构。告知同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有合同、声明、基本权利合规等多重特征,在我国也应被视为多维制度工具。仅从意思自治角度看,告知同意面临信... 基于隐私政策的告知同意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制度,但对其性质应当进行反思,对其制度应进行重构。告知同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有合同、声明、基本权利合规等多重特征,在我国也应被视为多维制度工具。仅从意思自治角度看,告知同意面临信息过载、决策过频等难题,即使进行制度改进,也无法实现个体的充分知情和明确同意。但隐私政策的阅读对象不仅是即时交互场景下的个人,也包括企业内部人员、市场评级者、执法司法者和非交互场景下的个体。隐私政策可能充当信息处理者的合规章程、市场声誉信息机制的媒介、司法诉讼与行政执法的依据、赢取个体信任与进行隐私教育的工具。应解绑告知与同意,适度放松同意要求,但应强化对隐私政策的告知要求。隐私政策对外可以采取不同提醒方式与分层架构,对内应成为内嵌到不同部门与产品的合规指引,在形式上采取基于风险的模块化披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政策 告知同意 个人信息 意思自治 公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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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作为新型财产的出租汽车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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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军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68-175,共8页
出租汽车牌照属于一种新型财产,源于政府管制行为与行政特许行为,二者依次创设出的是类型化的牌照财产与特定化的牌照财产。这种新型财产是在克服市场失灵、负外部性以及政府失灵等缺陷的过程中产生的。对于该种财产应当采取公私法融合... 出租汽车牌照属于一种新型财产,源于政府管制行为与行政特许行为,二者依次创设出的是类型化的牌照财产与特定化的牌照财产。这种新型财产是在克服市场失灵、负外部性以及政府失灵等缺陷的过程中产生的。对于该种财产应当采取公私法融合的法律治理体系,其立法重点是在《物权法》中明确其国家所有权归属,并且在此基础上,将牌照的利用关系界定为用益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租汽车牌照 政府管制性 行政特许性 功能复合性 公私融合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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