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双刃剑”效应研究:基于公司不当行为的视角 被引量:3
1
作者 马奔 仇勇 《中国软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90-201,共12页
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企业保留核心科技人才,激发企业创新,对形成新质生产力与推进新型工业化皆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应警惕上市公司利用这一激励手段达成不当目的。基于2014-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A股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员工持... 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企业保留核心科技人才,激发企业创新,对形成新质生产力与推进新型工业化皆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应警惕上市公司利用这一激励手段达成不当目的。基于2014-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A股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不当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持续期内发生不当行为的概率更高。其原因:一是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沦为变向的高管绩效式激励工具,二是员工出于自身利益发挥了合谋掩饰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存续期较短、由金融机构代管、存在杠杆融资及激励人数处于特定区间的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不当行为的正相关关系更加显著。类似于高管绩效式激励的“双刃剑”效应同样存在于员工激励中。基于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强监管,以保障更好的政策效果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员工激励 高管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不当行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市公司事实破产时不当行为规制研究——以董事、控制股东民事责任为视角 被引量:4
2
作者 杨鹿君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71-79,共9页
《企业破产法》设定的破产申请是权利而非义务,无法遏制事实破产的公司实施继续贷款、拖延债务履行、高风险投资等不当行为。上市公司迟延申请破产非但损害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公众投资者利益,亦低效占据大量社会资源、破坏证券市场秩序... 《企业破产法》设定的破产申请是权利而非义务,无法遏制事实破产的公司实施继续贷款、拖延债务履行、高风险投资等不当行为。上市公司迟延申请破产非但损害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公众投资者利益,亦低效占据大量社会资源、破坏证券市场秩序。从债权人及中小股东保护的时间维度、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践与事实破产公司的剩余索取权等视角看,构建上市公司事实破产时董事、控制股东的不当交易责任与迟延申请破产责任确有必要。基于我国实践,并参考德国、英国经验,我国董事、控制股东不当交易责任的触发时点应设定为公司存在事实破产表征时,而迟延申请破产责任的起算时点则宜为公司出现法定破产原因时,在其行为给全体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范围内,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不当行为 事实破产 董事民事责任 控制股东 僵尸企业 中小股东利益 破产申请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