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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版权法上的公共领域研究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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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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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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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46-55,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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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著作权的宪法基础"(07CFX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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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共领域是版权法的核心,它是保证作者得以有效运用各种创作素材从而使版权的其余部分得以良好运转的工具。公共领域具有开放性、有主性、不可撤销性和程序性等特征,它以保证作者的创作为前提,但却最终以自身的不断扩大和人类社会的文化繁衍为依归。公共领域在版权法上的生成既是历史的,更是逻辑的,没有公共领域的被承认,也就没有版权的正当性可言,因此公共领域和版权实际上是一同诞生的。公共领域不仅是一种制度存在物,它更是一种思想倾向和方法论,公共领域对版权具有评价和检视功能,它既是版权运行的重要前提,更是控制版权扩张和实现版权目的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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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领域的概念
公共领域的诞生
公共领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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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cept of public domain
birth of public domain
function of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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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3.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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