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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的实践困境及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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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素华 刘寅 《行政管理改革》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5-45,共11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制度,其中收益分配机制关系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健康运行。当前实践存在收益分配主体范围局限、授权与运营主体收益分配地位失衡、数据价值贡献难以核算等困境。应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制度,其中收益分配机制关系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健康运行。当前实践存在收益分配主体范围局限、授权与运营主体收益分配地位失衡、数据价值贡献难以核算等困境。应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不同阶段、不同主体,探索构建合理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分配体系,协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益性与商业性的关系,依法保障相关数据来源主体的合法收益,并借助公共数据使用主体的公益力量,保护特定群体利益。同时,厘清收益主体的价值贡献衡量标准,在授权协议中引入收益条款效力审查规则,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公平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收益分配 数字红利 数据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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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居家养老困境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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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妍 刘世杰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94-103,203,共11页
智慧居家养老作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战略性模式,当前正面临数据孤岛缺陷与信息安全风险的双重困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构建通过系统性消解信息壁垒,促进了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显著提升了养老服务的运行效能与精准服务水平,... 智慧居家养老作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战略性模式,当前正面临数据孤岛缺陷与信息安全风险的双重困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构建通过系统性消解信息壁垒,促进了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显著提升了养老服务的运行效能与精准服务水平,既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智慧养老的信任度与参与热情,又确保了政府在智慧养老服务中的主导权,有效推进了养老服务公益性与公平性的协调发展。在制度框架设计层面,应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数据管理部门明确为数据归集与授权的主体,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数据使用规范与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数据应用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为智慧居家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在技术保障层面,运用联邦学习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在提升智慧居家养老数据运营效率的同时,完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居家养老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人口老龄化 数据安全 数据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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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阶理论视域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属性及制度展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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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海婷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68-85,共18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借助公私协作方式实现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目标,是实现公共数据治理的创新之举。但该制度兼具维护公益的行政主导和主张自由协商的私法自治的内容,在公私分立的理论传统影响下,学界对其法律属性存在诸多分歧观点,直接影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借助公私协作方式实现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目标,是实现公共数据治理的创新之举。但该制度兼具维护公益的行政主导和主张自由协商的私法自治的内容,在公私分立的理论传统影响下,学界对其法律属性存在诸多分歧观点,直接影响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展开和功能发挥。为从整体上把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法律属性,急需破除非公即私的理论藩篱。遵循公私协作的价值理念,以德国双阶理论为分析工具,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分解为公法属性的第一阶段和混合属性的第二阶段的双阶法律构造,从整体上把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属性。按照不同阶段体现的公、私属性,构建对应的权力(权利)配置、监督以及救济制度,以激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公私协作动力,增强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法律属性 双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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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性质与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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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年 《江汉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31-137,共7页
“非此即彼”地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定性为“行政许可”或“行政协议”的“公法主导论”,不仅不符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阶段化特征,也难以识别和规制政府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权力滥用行为。基于“公法与私法交叉”和“授权与运营相继... “非此即彼”地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定性为“行政许可”或“行政协议”的“公法主导论”,不仅不符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阶段化特征,也难以识别和规制政府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权力滥用行为。基于“公法与私法交叉”和“授权与运营相继”的特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可形成“授权决定作出”与“运营协议签订履行”的“双阶构造”。授权决定作出阶段,授权主体与运营主体形成行政许可关系,受行政法调整。运营协议签订履行阶段,可依据运营目的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将授权运营协议区分为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并分别受行政法和民法调整。这种纵向分阶调整与横向类型适配的制度构造,既可防范行政权力在准入阶段的恣意行使,又能激活市场机制在运营阶段的要素配置功能,最终形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公法私法协同治理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公法私法协同 授权运营协议 数据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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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赋能新质生产力的逻辑展开与法治进路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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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宣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28-40,共13页
相较于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高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据配置和开发利用方式。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目的在于激励创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合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中国已经积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探索和... 相较于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高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据配置和开发利用方式。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目的在于激励创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合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中国已经积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探索和实践。然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运行中也存在着数据确权不明、收费和收益难题、垄断风险以及责任分配和救济规则阙如等实践障碍,阻碍对新质生产力的高效赋能。为了克服实践障碍并完全释放制度优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应当构建和完善规则体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首先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制度价值取向,并且在规则完善方面应当分别构建公共主体间公共数据权利配置和协调机制、合理的收费定价和公平的收益共享机制、公共数据垄断风险应对机制以及政府担保责任与有效事后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数据开放 新质生产力 数据确权 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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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共信用数据资产化的逻辑基础、基本构想与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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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叶婷 杨立全 于克达 《征信》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51-59,共9页
数据资产化是公共数据潜在价值“显性化”“扩大化”的必然过程,公共信用数据资产化是盘活释放公共信用数据巨大价值的有效手段,是公共数据资产化的有益探索。从理论与现实两个层面阐述公共信用数据资产化探索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结合... 数据资产化是公共数据潜在价值“显性化”“扩大化”的必然过程,公共信用数据资产化是盘活释放公共信用数据巨大价值的有效手段,是公共数据资产化的有益探索。从理论与现实两个层面阐述公共信用数据资产化探索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结合地方实践提出推动我国公共信用数据资产化的基本构想及实施路径,探索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前提基础上,通过采取“两种分法”、平衡“三对关系”和取得“四个突破”,最大程度盘活公共信用数据要素价值,以公共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公共信用数据 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化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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