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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定罪免刑到免刑免罪:论刑罚对犯罪认定的制约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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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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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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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8-31,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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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刑法体系的合宪性控制研究"(项目编号:17AFX018)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兼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5MZD042)的阶段性成果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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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免除处罚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并无预防的必要性,司法实践中的定罪免刑并不具有正当性,把被告人贴上犯罪标签会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带来司法实践中的"和稀泥",也无助于实现刑罚目的。免刑免罪立足于以刑制罪理论,主张当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免除处罚时,就不具有刑事政策意义上预防的必要性,这是预防刑视域下的无罪判断,应当成为刑法中的罪责阻却事由。当代刑法解释论应当重视刑事政策意义上预防的必要性,确立免刑免罪的解释理念。免罪免刑需要公、检、法等机关在不同诉讼环节分别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与无罪判决等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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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免刑免罪
以刑制罪
标签理论
预防刑
责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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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xemption from Conviction and Punishment
Determining a Crime according to the Predetermined Punishment
Labeling Theory
Prevention - oriented Punishment
Responsibility - oriented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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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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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生态法益恢复导向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出罪的双重调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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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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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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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65-7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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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轻罪罪刑体系协调性研究”(23CFX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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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破环自然保护地罪出罪的研究是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需要。通过对破环自然保护地罪案例的分析发现,该罪在实体和程序层面都可优化,因此建议以“法益可恢复性”为核心建立出罪体系:在实体规则方面,通过“法益恢复评估→违法性阻却→构成要件限缩”的综合判断,以生态法益恢复判断确立违法阻却的教义学基准;在程序机制方面,建立侦查阶段的生态修复预评估、审查起诉阶段的法益恢复实质审查、审判阶段的修复效果司法确认的三阶审查规则,形成程序性出罪路径。基于此,应突破传统“出罪即无罪”的二元模式,构建“附条件的定罪免刑和免罪免刑”制度,将生态修复效果与刑事责任差异化免除联动,通过修复程度评估与刑罚裁量的机动折算贯彻责任主义原则。本方案可破解自然保护地犯罪“入罪扩张与出罪失序”的矛盾,推动该罪从“事后惩治”向“修复导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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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保护地
生态法益
出罪
定罪免刑
免罪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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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ature reserves
ecological interests
decriminalization
exoneration from conviction
exoneration from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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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60.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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