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韩国安宁疗护立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5
            
- 1
- 
                
            
- 
                
                            作者
                                刘兰秋
                                赵越
                
            
- 
                    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 
                出处
                
                
                    《中国全科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9期2325-2329,2335,共6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STA052)——《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中的关键法律问题研究。
                        
                    
- 
                    文摘
                        韩国于2016年制定了《关于临终关怀·缓和医疗及临终期患者的延命医疗决定的法案》(简称《安宁疗护法》),该法明确了安宁疗护的含义与前提,规定了国家和政府在安宁疗护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搭建了韩国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的框架,对推进韩国安宁疗护事业发展、保护终末期患者的善终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介绍韩国《安宁疗护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后取得的成效,旨在为推进我国安宁疗护立法工作提供建议。我国宜明确安宁疗护的权利属性,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安宁疗护单行法,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安宁疗护体系,肯定“无效医疗”的理念,并规定安宁疗护服务利用的流程,以为安宁疗护事业的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治保障,进而助力实现终末期患者的健康临终。
                        
                    
            
- 
                    关键词
                    
                            临终关怀和姑息治疗护理
                            立法
                            经验
                            健康临终
                            韩国
                    
                
- 
                    Keywords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nursing
                            Legislation
                            Experience
                            Healthy dying
                            South Korea
                    
                
- 
                    分类号
                    
                            
                                
                                    R197
[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R473.51
[医药卫生—护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