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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异议之诉立法模式的分歧与选择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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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泽君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84-91,共8页
我国立法缺乏对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规定,理论界虽主张引入债务人异议之诉,但并未考虑我国执行异议前置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特色。对比分析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立法模式,可发现执行异议是否前置于债务人异议之诉,仅是... 我国立法缺乏对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规定,理论界虽主张引入债务人异议之诉,但并未考虑我国执行异议前置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特色。对比分析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立法模式,可发现执行异议是否前置于债务人异议之诉,仅是不同执行程序设计,并无不可逾越的制度鸿沟。结合我国执行异议前置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特色,将债务人提出执行异议前置于债务人异议之诉,并赋予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相关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异议之诉 立法模式 执行异议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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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确立及其构造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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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衍桥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52-57,共6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原理;再审之诉作为纠正错误裁判的补救程序,无法解决非因裁判引发的实体问题;另行起诉的根本缺陷在于无法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我国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国家专门为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而设立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以更加有效、周全地保障被执行人的实体权益。作为一种因执行阶段出现实体争议而设置的审判程序,债务人异议之诉要适度、合理地发挥作用,需要特别而精致的程序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债务人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 再审之诉 另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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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对《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改革的评价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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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信会 《政法论丛》 2009年第3期101-105,共5页
2007年新《民事诉讼法》和200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高法的司法《解释》和新《民事诉讼法》在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建构其具体程序的同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 2007年新《民事诉讼法》和200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高法的司法《解释》和新《民事诉讼法》在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建构其具体程序的同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原执行异议之中的若干缺陷仍被保留下来。为此,将要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系统修改,应全面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 债务人异议之诉 第三人异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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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以民诉法第225、227条为中心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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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新林 《法治研究》 2015年第1期99-106,共8页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是民事执行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但从司法适用到立法完善上都有待进一步凝聚共识。执行救济制度的本质属性和执行工作的根本任务决定了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定位为"保障公正、注重效率";"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是民事执行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但从司法适用到立法完善上都有待进一步凝聚共识。执行救济制度的本质属性和执行工作的根本任务决定了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定位为"保障公正、注重效率";"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应界定为:执行机关实施的、旨在实现债权人债权,且违反了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执行行为,不包括执行预备行为、辅助行为;执行异议原则上由负责执行审查的法官根据案情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审查方式,不必限定次数;"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之判定标准在于案外人在执行标的物上的实体权利性质、效力与强制执行措施的目的、方法是否冲突;建议取消案外人异议前置程序,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 案外人异议之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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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体系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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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杭平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50-59,共10页
强制执行天然带有侵害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基因”,需要通过执行救济制度予以规范和制止。以侵害性执行行为作为逻辑起点,按照违法执行和不当执行的分类,对应设置“内嵌型”与“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旨... 强制执行天然带有侵害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基因”,需要通过执行救济制度予以规范和制止。以侵害性执行行为作为逻辑起点,按照违法执行和不当执行的分类,对应设置“内嵌型”与“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旨在救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民事实体权益,主要包括执行异议之诉、债务人异议之诉、执行主体适格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等四种诉讼。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为中心,为完善“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需要展开解释论与立法论分析。除了参考域外立法例及理论学说,还应重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执行异议之 债务人异议之诉 执行当事人适格异议之 分配方案异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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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双轨制”选择下的被执行人实体救济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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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海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8-79,共12页
关于执行和解争议的救济方式,《执行和解规定》第九条赋予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或者另行起诉的“双轨制”救济途径。作为被执行人最终的债权履行方案,无论是恢复执行原执行名义抑或继续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都取决于执行和解协议是否... 关于执行和解争议的救济方式,《执行和解规定》第九条赋予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或者另行起诉的“双轨制”救济途径。作为被执行人最终的债权履行方案,无论是恢复执行原执行名义抑或继续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都取决于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存在无效、撤销或者解除事由。上述问题均属实体问题,故应赋予被执行人诉讼的救济途径。关于诉讼途径的选择,鉴于《执行和解规定》第十六条已肯定另行起诉以及债务人异议之诉在我国缺失的现实,进一步完善另行起诉应成为对被执行人实体救济的首选方案。从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的特殊性出发,另行起诉也可达成停止对执行名义强制执行的效果;对于申请执行人的“双轨制”选择,另行起诉能够周延地覆盖被执行人需要实体救济的情形。但《执行和解规定》第十六条对被执行人需要实体救济的情形归纳并不全面,在诉讼结果对执行程序的影响方面,表述也不明确。对此,应将执行当事人就解除执行和解协议发生争议的情形纳入其中,并明确诉讼结果对执行程序走向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和解 实体救济 债务人异议之诉 另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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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执行和解协议救济机制的完善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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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金萍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2-167,共6页
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救济机制存在差异。《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规定了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条件,但我国司法实务却一般将其处理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者的处理直接导致了违约不必付出... 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救济机制存在差异。《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规定了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条件,但我国司法实务却一般将其处理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者的处理直接导致了违约不必付出代价的后果。对此,应当按照立法思路完善救济机制:第一,债务人违约时,不管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间是否届满都赋予债权人以选择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基于执行和解协议提起新诉;同时允许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的执行和解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和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第二,构建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第三,延长申请执行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和解协议 私法自治 既判力 债务人异议之诉 申请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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