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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刑法认定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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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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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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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50-160,164,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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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预防性刑事立法及其限度研究”(2022EFX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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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通过刑法手段有效保护数据产品的权利,促进数据产品的安全高效流通与利用,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空间刑法之治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刑法认定中面临界定数据产品法律属性、确定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之刑法认定最优方案,以及如何适配传统罪刑规范体系对侵犯数据产品权利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等现实问题。三个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是数字经济时代构建有效保护数据产品权利的刑法机制时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于前者,数据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应得以肯认;于中者,“数据犯罪说”“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说”面临规范认定或方法论层面的障碍;于后者,需要根据数据产品的特征与存在形态,对财产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占有转移、数额等对财产犯罪认定具有重要影响的事实重新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从而将传统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重新适配于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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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据产品
侵犯数据产品权利行为
“数据犯罪说”
“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说”
“财产犯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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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gital economy
data products
rights infringement of data products
data crime
concurrence of data crime and property crime
property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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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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