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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老龄文明的伦理之“重”与伦理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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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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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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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19,150,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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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伦理道德的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建构”(24&ZD19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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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老龄化已经从趋势变为现实,应对老龄化的“积极”话语和“积极”战略,是将“老龄化”推进为老龄文明。在老龄化与老龄文明之间飞架一座伦理之桥,伦理之“重”与伦理之“轻”的悖论是老龄文明最深层的中国问题。孝慈一体、孝德合一的伦理智慧,多子女的自然伦理安全系统,伦理道德的终极关怀是传统老龄文明的三维结构,自然经济、社会风尚、制度安排是其客观基础,由此形成中国老龄文明的伦理之“重”。现代老龄文明的伦理之“轻”,一言概之是人口、经济、文化上的全面“超载”。中国老龄化的最大国情是独生子女邂逅老龄化,家庭的自然伦理安全系统弱化甚至解构,它与古今中西文化激荡中形成的个体主义结合,形成人口结构与文化精神上的伦理超载。城市化、“后单位制”导致社会体系中“第二家庭”的淡出,二者形成老龄化进程中伦理上的不能承受之“轻”。老龄群体的应激反应,一是悲壮的伦理退出,表现为部分放弃对子女的孝道要求,形成代际伦理和解;二是以隔代带娃为集体行动的伦理救赎。新兴科技的应激响应,在为老龄提供科技出路,同时,其“孝道替代”的伦理歧路也包括巨大的文明风险。以老龄产业为核心的社会与市场的应激反应,一方面不能适应伦理型文化背景下老龄文明的深层要求,另一方面,“银发市场”“老龄教育”等理念也存在诸多伦理误区。现代老龄文明的中国形态的建构,必须建构“伦理质量”的理念,确立“伦理质量—老龄群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老龄化时代的文明质量”一体贯通的文化意识,以老龄群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为着力点,探索以满足伦理需求为底层设计和顶层设计的中国式养老模式,以伦理质量提升老龄化时代的社会文明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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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老龄文明
中国形态
伦理之“重”
伦理之“轻”
伦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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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69.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B82-0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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