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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反诉制度之重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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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政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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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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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70-7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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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确立了反诉制度,但内容过于简略,理论界对反诉的诠释分歧较大,实践中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重构反诉制度显得尤为必要。根据反诉与本诉的实质联系不同,可将反诉分为强制反诉和任意反诉。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反诉的事项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反诉只能存在于通常诉讼程序和一般诉讼案件中,在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不存在反诉的可能,或虽可提起反诉,但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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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诉制度
重构
强制反诉
任意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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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unteraction system
restructure
compulsory counteraction
permissive counte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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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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