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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从业禁止又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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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建龙 陈捷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60-71,共12页
行为人违反从业禁止实施违法犯罪的,存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定罪争议。原因在于,理论与实践中对违反从业禁止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情节严重”缺乏统一认定标准,以及对刑法中的罪数问题判断规则存在争议。应明确... 行为人违反从业禁止实施违法犯罪的,存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定罪争议。原因在于,理论与实践中对违反从业禁止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情节严重”缺乏统一认定标准,以及对刑法中的罪数问题判断规则存在争议。应明确,前述“情节严重”应结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目的、构成要件来理解。该罪中的“情节严重”表征的是行为的违法性程度,违背从业禁止的行为使得法院判决目的无法实现,且与前罪之间存在关联性时,应肯定为“情节严重”;对罪数问题的判断要以“充分但不重复评价原则”为依据,评价对象是行为的不法与罪责内涵,当一行为具备多重不法与罪责内涵时,成立一罪还是数罪的标准是不法与罪责内涵是否存在重复。若不重复则成立数罪,反之则成立一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情节严重 重复评价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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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禁止制度的结构性矛盾及其改革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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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彬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42-150,共9页
在《刑法修正案(八)》禁止令入刑的基础上,《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客观上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刑法的预防性措施,促进了我国刑事制裁体系和行政制裁体系的结构性调整。但《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也造成了从业禁... 在《刑法修正案(八)》禁止令入刑的基础上,《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客观上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刑法的预防性措施,促进了我国刑事制裁体系和行政制裁体系的结构性调整。但《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也造成了从业禁止制度与我国犯罪二元结构、刑罚体系、预防措施体系和行政性从业禁止体系的结构性矛盾,打乱了已有法律制裁体系的平衡结构。我国应当在从业禁止制度现有立法的基础之上,提升从业禁止的刑法地位,将从业禁止措施规定为资格刑,并进一步明确职业的范围和从业禁止的期限,积极推动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的结构优化和功能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预防性措施 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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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从业禁止适用程序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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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庆安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58-166,共9页
目前,我国《刑法》中关于从业禁止的适用程序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影响了从业禁止的适用效果。从业禁止虽然与"禁止令"存在部分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差异远大于共性,因此应当有独立的适用程序。为保证从业禁止公正准确地适用,应... 目前,我国《刑法》中关于从业禁止的适用程序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影响了从业禁止的适用效果。从业禁止虽然与"禁止令"存在部分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差异远大于共性,因此应当有独立的适用程序。为保证从业禁止公正准确地适用,应当有多元化的启动参与主体,因此建议引入社会调查制度。从业禁止的宣告时间和执行主体,应当根据适用对象是自然人还是单位而灵活掌握,并结合适用内容区别对待,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复权制度。为了平衡自由和秩序,还应当赋予适用对象相应的上诉和申诉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适用程序 启动主体 宣告时间 执行主体 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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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业禁止制度在公害犯罪中的适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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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兰英 曾荣胜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41-148,共8页
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规定,以环境、食品和药品三大领域为主的公害犯罪具有适用从业禁止制度的必要性。在公害犯罪领域,从业禁止规定的适用主体仅包括自然人,但实际上没有理由将单位排除在外... 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规定,以环境、食品和药品三大领域为主的公害犯罪具有适用从业禁止制度的必要性。在公害犯罪领域,从业禁止规定的适用主体仅包括自然人,但实际上没有理由将单位排除在外。具体适用时,应在准确认定是否"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基础上,以相应犯罪侵害法益的关联性为基准判断原特定职业与禁止从事职业的相关性程度。此外,还需注意从业禁止制度与禁止令的区别及配合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害犯罪 从业禁止制度 职业关联性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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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刑预防再犯功能的审视——基于从业禁止入刑立法考量为视角的展开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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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宝庆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08-114,共7页
从业禁止在入刑之前,刑罚预防再犯的功能屡受质疑。从业禁止在入刑之后,其性质受到广泛争议,以非属资格刑的意见居多。从业禁止通过剥夺犯罪人从业资格来预防犯罪人再犯是从业禁止入刑的一种立法考量。在未来可能将从业禁止增设为资格... 从业禁止在入刑之前,刑罚预防再犯的功能屡受质疑。从业禁止在入刑之后,其性质受到广泛争议,以非属资格刑的意见居多。从业禁止通过剥夺犯罪人从业资格来预防犯罪人再犯是从业禁止入刑的一种立法考量。在未来可能将从业禁止增设为资格刑的背景下,需要思考诸多的逻辑问题。刑法的保障性更多体现在评价体系和刑罚报应功能上,而刑罚预防再犯的功能却未必能够为其他部门法律提供最终的保障。由此可以理顺资格刑在预防再犯功能的合理形式:资格刑只适宜被规定为附加刑且立法形式可更加灵活,资格刑预防再犯功能的实现不能仅依靠针对资格刑的立法,还需其他方面的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格刑 预防再犯 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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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限从业禁止的性质与内涵辨析——以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之一为中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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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70-180,共11页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总则部分增设了有期限的从业禁止制度,这一创设性内容有待理论上的廓清与界定。有期限从业禁止基于预防犯罪而作的前置化设置,其性质应当归属非传统刑罚的保安处分,实践适用也需要从这一基点出发进行理性分析。该...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总则部分增设了有期限的从业禁止制度,这一创设性内容有待理论上的廓清与界定。有期限从业禁止基于预防犯罪而作的前置化设置,其性质应当归属非传统刑罚的保安处分,实践适用也需要从这一基点出发进行理性分析。该制度的适用对象、刑罚种类、关联界分等问题,都应该在厘清从业禁止制度的性质定位与现有内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进行。责任后果上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两分格局并未打乱法律体系的层级关系,应当从保安处分定性的立场出发进行合理审视,依赖刑事与非刑事法律的配套跟进和实践操作予以细致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从业禁止 保安处分 内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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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从业禁止的价值根据与规范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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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80-94,共15页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需要具体化的制度保障,这是从抽象的“保护理念”到可操作性“制度落实”的法治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从业禁止的制度设置蕴涵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遵循,是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背后的社会原因进行...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需要具体化的制度保障,这是从抽象的“保护理念”到可操作性“制度落实”的法治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从业禁止的制度设置蕴涵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遵循,是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背后的社会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的反映,具有从规范层面进行风险防范与前置保护的价值彰显。立足未成年人保护的从业禁止制度是预防性理念和价值权衡的产物,需结合宪法基本权利与未成年权益进行综合评判。在现有的制度规范中,对从业禁止的查询主体、已入职者是否从业禁止、严重侵害程度的判断、密切接触的范围划定、从业禁止的期限、未成年人主体是否适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以保证立法宗旨的深入贯彻与实践操作的规范贯通,从而把立足未成年人保护立场的从业禁止这一“制度优势”切切实实地转化为“实践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保护 从业禁止 密切接触 权益衡量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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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侵犯著作权犯罪从业禁止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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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庆安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3期48-52,共5页
侵犯著作权犯罪数近年来问题较为突出,因此传统的刑事规制措施应当检讨。《刑法修正案(九)》从预防再犯的角度新增了从业禁止条款,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单位适用从业禁止符合立法初衷,既有正当性又有可行性。对单位侵犯著作权犯罪适用从... 侵犯著作权犯罪数近年来问题较为突出,因此传统的刑事规制措施应当检讨。《刑法修正案(九)》从预防再犯的角度新增了从业禁止条款,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单位适用从业禁止符合立法初衷,既有正当性又有可行性。对单位侵犯著作权犯罪适用从业禁止应坚持目的的侧重性、内容的针对性等基本原则,必要时可以结合对适用单位的社会调查进行。从业禁止的宣告应当和刑事判决同时进行,从业禁止的执行主体应当为我国各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机关,同时,还应当赋予被适用单位救济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罪 单位犯罪 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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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从业禁止的性质及其适用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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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策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35-146,共12页
我国刑法的从业禁止既不是行政性强制措施,也不是刑罚,而是保安处分措施。其适用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实施违背职业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为前提,以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为实质根据,其中职业的分类应以国家标准《职业分类... 我国刑法的从业禁止既不是行政性强制措施,也不是刑罚,而是保安处分措施。其适用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实施违背职业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为前提,以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为实质根据,其中职业的分类应以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为依据,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应以精算评估法的结果为基础,并结合自由心证进行判断。其范围既要与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相适应,又不得过分限制犯罪分子的劳动权;其期限为3至5年,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就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而言,从业禁止的宣告一般在判处刑罚的同时进行,例外地也可在裁定减刑、假释时宣告;就死缓和无期徒刑而言,宜由法院在裁定减刑、假释时宣告从业禁止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刑罚 保安处分 职业 人身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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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被引量:20
10
作者 白鑫森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38-141,共4页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除禁止行为人犯罪时直接利用的"职业"外,还应禁止与该职业具有紧密关系的职业。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原则上只禁止行为人实施犯罪所利用的特定职业类型;特殊情形下,才能概括的禁止...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除禁止行为人犯罪时直接利用的"职业"外,还应禁止与该职业具有紧密关系的职业。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原则上只禁止行为人实施犯罪所利用的特定职业类型;特殊情形下,才能概括的禁止与犯罪相对应的相关职业。被判处管制的行为人,具有再犯罪可能性时,应当于管制执行期间内适用禁止令。禁止期间起算点应为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适用第三款"从其规定"时,第一款与第三款应当并用:以第一款为主,第三款作为从业禁止的补充性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禁止范围 禁止期间 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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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强调落实从业禁止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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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畜牧兽医》 2019年第6期77-77,共1页
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今年,将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 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今年,将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将在21个方面进行提升,包括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从业禁止 食品生产经营者 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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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困境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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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丽 朱李越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6-61,共6页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增无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我国《刑法》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但在该罪保护法益和刑罚等方面的规定不够精准。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发布了司法解释,但...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增无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我国《刑法》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但在该罪保护法益和刑罚等方面的规定不够精准。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发布了司法解释,但仍难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定罪量刑和其他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考察我国《刑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可以从妥当司法的角度,在《刑法》中明确个人信息权为法益,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限额罚金刑,并且明确规定该罪适用“从业禁止”,以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益 罚金刑 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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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应然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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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岳飞 方向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24-129,共6页
近年来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进而对刑法对此类犯罪的治理提出了新挑战。经过多年演进,我国已初步构建起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体系,但其中仍存在犯罪手段规制不全面、罚金刑设置不科学、从业禁止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近年来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进而对刑法对此类犯罪的治理提出了新挑战。经过多年演进,我国已初步构建起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体系,但其中仍存在犯罪手段规制不全面、罚金刑设置不科学、从业禁止缺乏针对性等问题。通过补足食品安全犯罪手段、完善罚金刑配置以及细化从业禁止规定等方式,可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犯罪手段 罚金刑 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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