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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类繁荣——平等问题研究的一种新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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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晓静(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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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加拿大女王大学哲学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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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2-44,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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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2018049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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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希普诺维奇从森“基于什么的平等”这一提问,提出基于某种繁荣观念的平等理论,她将之称为“平等主义的至善论”。文中,她追溯繁荣路径在社会主义者著作中的历史传统,回应包括以森、努斯鲍姆、科恩等为代表的平等主义者所持立场的局限性和至善论所面临的家长主义的指责。她认为,大多平等主义者的立场都带有某种“中立主义”或“运气平等主义”色彩,偏爱某种衡量标准,过于关注繁荣的工具,忽视繁荣本身,也无法摆脱个体责任问题。她回溯平等主义与至善论结合的历史传统、中立主义中的至善论元素,并阐明至善论所面临的家长制问题。她指出,平等主义的至善论有效地将对平等的关注落脚到繁荣或福祉本身,承诺了福祉或繁荣观念的多样性,同时又能经受住对平等理论和对美好生活理论的常见反对,恰切地保证了一种稳健的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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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平等主义的至善论
人类繁荣
平等
至善
中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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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71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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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论证的自由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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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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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大学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广州青年运动史与青年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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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25-13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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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德性法律论证理论”(项目编号:14FFX02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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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尊重自由权是正确的法律评价或决策的标准之一。但是对于人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享有自由权问题的解决,现有的两大主要路径都不成功:由于对于依据何种人性存在争议,而且从人性出发不能保证能推导出正确的标准,因而人文主义理论如功利主义、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难以确立自由权标准;而由于对共同善和善人缺乏公共的标准,因而现有的德性伦理学理论也不能确立自由权标准,但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德性法律论证理论则具备这一能力。基于德性法律论证理论,依据人类繁荣的客观要求,可以确立法律论证的自由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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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论证
自由权
德性伦理学
人文主义
人类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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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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