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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省份CO_2与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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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琦 单春艳 +1 位作者 常永兴 何卿雯 《环境科学研究》 2025年第10期2125-2135,共11页
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是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重点区域,也是北方的经济和能源重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是改善环境质量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山东省和河南省为研究区域,分析2000−2020年CO_(2)... 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是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重点区域,也是北方的经济和能源重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是改善环境质量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山东省和河南省为研究区域,分析2000−2020年CO_(2)和污染物(SO2、NO_(x)、CO、PM_(10)、PM_(2.5))排放的时空特征,通过单指标协同减排弹性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评估CO_(2)与污染物减排协同效应,利用LMDI分解模型揭示协同效应影响因素,并提出减排建议。结果表明:①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目前尚未形成协同减排稳定态势,污染物减排程度普遍高于CO_(2)。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河南省在2013−2019年实现连续3年以上协同减排。②各省份CO_(2)与污染物的耦合协调度变化呈倒“U”型,北京市峰值出现在2007年,其他省份峰值集中出现在2010−2013年。③经济发展为促进各省份CO_(2)和污染物排放的主导因素,贡献率为24.33%~68.75%,对山东省促进作用最强,对北京市促进作用最弱;人口规模对CO_(2)和污染物排放的促进作用较弱,贡献率小于11%;产业结构抑制CO_(2)和污染物排放,贡献率为−14.32%~−0.09%,对北京市抑制作用最强,对山西省抑制作用最弱;能源强度对各省份CO_(2)和污染物排放总体为抑制作用,贡献率为−31.48%~−11.88%,对河南省抑制作用最强,对山东省抑制作用最弱;碳排放系数对各省份CO_(2)和污染物排放呈不同的正负效应,贡献率为−3.9%~6.01%;协同效应对污染物排放总体呈抑制作用且抑制作用逐渐增强,贡献率为−43.65%~−6.38%。研究显示,京津冀及周边省份CO_(2)与污染物协同减排效果尚不稳定、不同步,各省份应注重提升能源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差异化的减排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津冀及周边省份 碳排放 大气污染物 协同效应 LMDI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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