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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科学内涵、理论逻辑及现实价值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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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璐维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72-178,共7页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为数据产权权利的清晰界定明确了新方向,其内涵与“三权分置”概念相比更具开放性和创新性,包含的数据产权权利内容也更为丰富,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成本与收益相平衡的价值理念。在理论层面,数据产权结构性...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为数据产权权利的清晰界定明确了新方向,其内涵与“三权分置”概念相比更具开放性和创新性,包含的数据产权权利内容也更为丰富,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成本与收益相平衡的价值理念。在理论层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是数字经济时代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产权分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在现实层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能够有效防止数据来源主体利益被侵占、预防数据处理者权益被消解并拓宽数据生产者范围、激励数据创新应用,有利于全面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充分释放数据潜在的经济价值,实现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产权结构性分置 科学内涵 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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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框架下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冲突及应对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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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婷 《湖湘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93-102,共10页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价值实现关键在流动。但因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零成本无限循环复制等复杂特性,在传统权利框架模式下,数据流动确权难、定价难、监管难,经常引发不同数据主体各方权利冲突并阻碍数据...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价值实现关键在流动。但因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零成本无限循环复制等复杂特性,在传统权利框架模式下,数据流动确权难、定价难、监管难,经常引发不同数据主体各方权利冲突并阻碍数据价值实现。在“数据二十条”确立的结构性产权分置框架下,进一步释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细则、破除数据开放壁垒、界定不同主体数据可抓取的合法化边界、规范数据交易市场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商业化利用 数据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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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二维目标及其制度实施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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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要家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6-164,共9页
数据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由于数据要素的独特经济属性,数据产权制度设计需要确保数据深用性和数据泛用性二维目标的平衡,并根据数据的不同价值形态进行分类设计。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契合了数据价值形态的变化及相关主体的权益保... 数据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由于数据要素的独特经济属性,数据产权制度设计需要确保数据深用性和数据泛用性二维目标的平衡,并根据数据的不同价值形态进行分类设计。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契合了数据价值形态的变化及相关主体的权益保障,有利于实现数据深用性,但可能相对忽略数据泛用性,为此需要完善数据接入权制度设计,创新多元数据开放共享体制机制,促进数据泛用性。数据产权二维目标指导下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应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并实现数据要素的价值共创与收益共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数据深用性 数据泛用性 产权结构性分置 接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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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权益客体中的基本范畴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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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莹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3-37,共15页
对数据权益客体的识别是数据确权的前提,也是数据产权制度建构中不能回避的基础性问题。对“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及“数据集合”等数据权益客体中的基本范畴进行严谨界定,意义重大。作为数据权益客体的数据仅针对电子数据,... 对数据权益客体的识别是数据确权的前提,也是数据产权制度建构中不能回避的基础性问题。对“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及“数据集合”等数据权益客体中的基本范畴进行严谨界定,意义重大。作为数据权益客体的数据仅针对电子数据,指向其中的数据符号层。数据资源是指可作为生产资料投入生产之中形成数据产品的数据的总称。数据产品是指原始数据经实质性加工形成的衍生数据以及数据衍生产品,属于数据资源。原始数据产权激励“数据收集劳动”,而数据产品产权激励“数据加工劳动”。数据集合符合实质性加工要件时成为数据产品。数据服务不属于数据产品,应当区分两者并为其建构不同的法律规则。数据商品和数据资产的形成本身并不经过劳动,因而并非数据权益客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权益 数据资源 数据产品 数据服务 数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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