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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责任中的产品自损
1
作者
谢远扬
刘岩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66-74,共9页
产品自损是否属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立法、司法和理论界各有不同的看法。基于产品瑕疵的产品自损和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在责任性质、构成要件、责任形态等方面各有不同。在传统民法体系中,前者属于合同法中的瑕...
产品自损是否属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立法、司法和理论界各有不同的看法。基于产品瑕疵的产品自损和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在责任性质、构成要件、责任形态等方面各有不同。在传统民法体系中,前者属于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后者属于侵权法中的无过错产品责任,具有明确的区分。《侵权编解释》第19条特别规定将产品自损纳入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突破了传统民法理论中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界分。为了避免体系内部的规范冲突,在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在适用范围上,明确只有缺陷导致的产品自损才能通过侵权责任救济。在赔偿范围上,部分的履行利益能够纳入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在免责事由上,瑕疵检验期间并不能成为不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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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品自损
产品
责任
瑕疵
缺陷
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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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
被引量:
9
2
作者
朱晓喆
冯洁语
《交大法学》
2016年第1期162-176,共15页
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损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
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损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可能包括产品自损及纯粹经济损失。继而本文以功能主义的比较法方法研究德国民法中的"继续侵蚀性损害"学说与实务,并与我国民法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可予赔偿的产品自损范围过于宽泛,应作适当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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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品自损
纯粹经济
损
失
侵权责任
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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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作为绝对权侵害的产品自损——兼论“物质同一说”的能与不能
被引量:
7
3
作者
金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07-121,共15页
利用侵权法救济产品自损的赔偿责任,是并列于合同法救济的新的尝试。我国当前学说和实务均从纯粹经济损失的角度探讨利用侵权法救济产品自损的可能性。但不容忽视的是,产品自损首先体现为物权法上的有体物的毁损,故追问是否存在绝对权...
利用侵权法救济产品自损的赔偿责任,是并列于合同法救济的新的尝试。我国当前学说和实务均从纯粹经济损失的角度探讨利用侵权法救济产品自损的可能性。但不容忽视的是,产品自损首先体现为物权法上的有体物的毁损,故追问是否存在绝对权侵权或可成为探讨产品自损责任的新视角。要成立绝对权侵权,就必须满足产品因瑕疵实现而发生新的损害的构成要件。对此,德国联邦最高普通法院创立的"物质同一说"或可提供一些启示。通过"物质同一说"可以精确地判断产品是否因瑕疵实现而产生了进一步的价值贬损。但是,该说不能排除侵权法和合同法之间的体系性的价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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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品自损
产品
责任
绝对权侵权
独立功能说
物质同一说
德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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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智能汽车产品缺陷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被引量:
10
4
作者
杨洁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6期107-114,154,共9页
智能技术的应用使汽车从人工操作的机械产品,逐步转变为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的智能产品。智能汽车集硬件、软件、服务于一体,在实现全自动驾驶之前,用户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致使智能汽车存在运行支配权交接的"两难困境",由此成为一...
智能技术的应用使汽车从人工操作的机械产品,逐步转变为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的智能产品。智能汽车集硬件、软件、服务于一体,在实现全自动驾驶之前,用户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致使智能汽车存在运行支配权交接的"两难困境",由此成为一种特殊的产品缺陷。认定智能汽车产品缺陷,需要限定智能汽车"合理危险"范围,明确产品安全风险警示义务,提供产品缺陷判断客观标准,并运用产品故障原则判定产品不合理危险。未来,两种由智能汽车产品缺陷导致的情形可能会频繁发生:一是虽未造成明显损害但用户察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因智能驾驶系统失控导致车辆自损。向智能汽车技术提供商主张侵权法上的救济,更有利于快速消除产品致害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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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智能汽车
产品
缺陷
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除险责任
产品自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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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产品责任中的产品自损
1
作者
谢远扬
刘岩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出处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66-74,共9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适用关系研究”(20BFX108)。
文摘
产品自损是否属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立法、司法和理论界各有不同的看法。基于产品瑕疵的产品自损和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在责任性质、构成要件、责任形态等方面各有不同。在传统民法体系中,前者属于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后者属于侵权法中的无过错产品责任,具有明确的区分。《侵权编解释》第19条特别规定将产品自损纳入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突破了传统民法理论中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界分。为了避免体系内部的规范冲突,在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在适用范围上,明确只有缺陷导致的产品自损才能通过侵权责任救济。在赔偿范围上,部分的履行利益能够纳入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在免责事由上,瑕疵检验期间并不能成为不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
关键词
产品自损
产品
责任
瑕疵
缺陷
责任范围
Keywords
product self-damage
product liability
flaw
defect
scope of liability
分类号
DF5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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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
被引量:
9
2
作者
朱晓喆
冯洁语
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交大法学》
2016年第1期162-176,共15页
基金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2012年曙光学者项目(12SG4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3BFX0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13ZS1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损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可能包括产品自损及纯粹经济损失。继而本文以功能主义的比较法方法研究德国民法中的"继续侵蚀性损害"学说与实务,并与我国民法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可予赔偿的产品自损范围过于宽泛,应作适当限缩。
关键词
产品自损
纯粹经济
损
失
侵权责任
限缩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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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作为绝对权侵害的产品自损——兼论“物质同一说”的能与不能
被引量:
7
3
作者
金印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07-121,共15页
基金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文摘
利用侵权法救济产品自损的赔偿责任,是并列于合同法救济的新的尝试。我国当前学说和实务均从纯粹经济损失的角度探讨利用侵权法救济产品自损的可能性。但不容忽视的是,产品自损首先体现为物权法上的有体物的毁损,故追问是否存在绝对权侵权或可成为探讨产品自损责任的新视角。要成立绝对权侵权,就必须满足产品因瑕疵实现而发生新的损害的构成要件。对此,德国联邦最高普通法院创立的"物质同一说"或可提供一些启示。通过"物质同一说"可以精确地判断产品是否因瑕疵实现而产生了进一步的价值贬损。但是,该说不能排除侵权法和合同法之间的体系性的价值矛盾。
关键词
产品自损
产品
责任
绝对权侵权
独立功能说
物质同一说
德国法
分类号
DF52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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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智能汽车产品缺陷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被引量:
10
4
作者
杨洁
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6期107-114,154,共9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智能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治理研究”(18CFX062)成果之一。
文摘
智能技术的应用使汽车从人工操作的机械产品,逐步转变为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的智能产品。智能汽车集硬件、软件、服务于一体,在实现全自动驾驶之前,用户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致使智能汽车存在运行支配权交接的"两难困境",由此成为一种特殊的产品缺陷。认定智能汽车产品缺陷,需要限定智能汽车"合理危险"范围,明确产品安全风险警示义务,提供产品缺陷判断客观标准,并运用产品故障原则判定产品不合理危险。未来,两种由智能汽车产品缺陷导致的情形可能会频繁发生:一是虽未造成明显损害但用户察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因智能驾驶系统失控导致车辆自损。向智能汽车技术提供商主张侵权法上的救济,更有利于快速消除产品致害的危险。
关键词
智能汽车
产品
缺陷
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除险责任
产品自损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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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产品责任中的产品自损
谢远扬
刘岩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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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
朱晓喆
冯洁语
《交大法学》
201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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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3
论作为绝对权侵害的产品自损——兼论“物质同一说”的能与不能
金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7
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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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4
论智能汽车产品缺陷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杨洁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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