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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市场交易型操纵行为主观认定问题探讨——以非市场化交易手段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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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煜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72-78,共7页
交易型操纵行为的主观认定不适用于欺诈行为理论,因此无法回避人为价格的界定与验证问题。从美国《商品交易法》的立法与实践来看,非市场化行为扰乱市场供需并"触发"人为价格,可以作为交易型操纵行为主观认定的法律依据,但是... 交易型操纵行为的主观认定不适用于欺诈行为理论,因此无法回避人为价格的界定与验证问题。从美国《商品交易法》的立法与实践来看,非市场化行为扰乱市场供需并"触发"人为价格,可以作为交易型操纵行为主观认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仍需要进一步区分触发人为价格的具体情形。因此,建议构建和运用"触发—目标"因果关系规则,区分"触发行为"类型并测定人为价格的主观成因,以加强对交易型操纵行为的监管与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易型操纵 人为价格 非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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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中因果关系问题的类型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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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正阳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06-114,共9页
相较于行政处罚的频繁适用,作为受损害投资者获赔的主要路径,我国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曾长期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联结操纵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要素在讼诉过程中难以认定。操纵市场这一概念... 相较于行政处罚的频繁适用,作为受损害投资者获赔的主要路径,我国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曾长期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联结操纵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要素在讼诉过程中难以认定。操纵市场这一概念充斥着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发展而来的众多样态。在民事赔偿诉讼背景下,真正有意义的类型划分应当基于因果关系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而建立。根据操纵行为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所受损失的影响方式,以交易型操纵和信息型操纵为界进行分类是较为合理的安排。在交易型操纵中,应当根据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实际成立的时点,合理地区分交易价格操纵和交易量操纵两种类型。在信息型操纵中,首先应当明晰信息型操纵的基本内涵,再根据其行为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处理因果关系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操纵市场 民事诉讼 因果关系 交易型操纵 信息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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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操纵市场行为认定与豁免探讨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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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庆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62-70,共9页
上市公司以竞价回购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通常会产生正向股价效应。这一股价效应是否可以理解为发行公司对自身股价的操纵存在疑问。从操纵市场一般原理分析,答案似乎是肯定的;而从竞价回购自身的特点来看,法律似应对其给予更多的宽容... 上市公司以竞价回购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通常会产生正向股价效应。这一股价效应是否可以理解为发行公司对自身股价的操纵存在疑问。从操纵市场一般原理分析,答案似乎是肯定的;而从竞价回购自身的特点来看,法律似应对其给予更多的宽容。为协调这一冲突,我国法律应区分三个地带分别进行规制。具体而言,应引入竞价回购的"安全港",创建"白色地带";慎用操纵市场责任,缩减"黑色地带";配置"安全港"之外竞价回购的系列规则,武装"灰色地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份回购 操纵市场 连续交易型操纵市场 安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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