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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及思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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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兵兵 《道路交通与安全》 2002年第5期20-25,共6页
本文通过对现行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反思,提出应当重新划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对交通事故重新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切两刀分三块”,即对仅造成车物损失和人员轻微伤害的事故由... 本文通过对现行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反思,提出应当重新划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对交通事故重新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切两刀分三块”,即对仅造成车物损失和人员轻微伤害的事故由执勤民警快速处理;对交通事故案件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保险、诉讼途径解决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和解;重新认识“以责论处”的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提出法定的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和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本文力图通过对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的探讨,从而达到明确职责,简化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真正依法惩处交通肇事者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 交通肇事 必要性 事故处理模式 模式改革 违章行为 当事人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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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与强制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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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嘉雷 《道路交通与安全》 2001年第2期12-13,共2页
现行《道路又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公安机关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应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由于在现有的体制下,我们负有处理现场、认定责任、处罚责任者、调解损害赔偿等全面的交通事故处理职责,因此尽管法规规... 现行《道路又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公安机关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应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由于在现有的体制下,我们负有处理现场、认定责任、处罚责任者、调解损害赔偿等全面的交通事故处理职责,因此尽管法规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保险 交通事故处理 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责任 安机关 事故处理模式 当事人 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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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大调解”调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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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明宝 王芝年 《道路交通管理》 2010年第11期39-39,共1页
江苏省高邮市交警大队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形成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事故理赔、交通宣传于一体的"三方联动加保险和宣传"的"3+2"交通事故社会化... 江苏省高邮市交警大队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形成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事故理赔、交通宣传于一体的"三方联动加保险和宣传"的"3+2"交通事故社会化处理模式,全面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调解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模式 气象 调出 服务中心 交警大队 交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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