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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事实真伪不明”命题的抛弃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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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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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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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23-3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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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学界通说认为,诉讼中事实真伪不明即导致证明责任判决的适用,新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法院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将该事实认定为不存在。该条款的含义更贴近事实认定理论中的"拟制说",即真伪不明由拟制方法来克服,事实最终只能被认定为真或者伪。但"拟制说"既然否定证明责任是专门为解决事实真伪不明而存在,却又选择保留了真伪不明命题。纯粹出于路径依赖而延续的"事实真伪不明",不仅在功能上存疑,其自身存在也不具有必然性,且由于在本无问题的地方制造了问题,它总体上使证明责任体系更为混乱而不是更为清晰。若转向"二分说"来认识证据评价,对事实只作"得到证明"与"未得到证明"的区分,则于证明责任理论兼有除弊及纠偏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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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实真伪不明
证明责任
事实认定
证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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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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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证明责任法的意义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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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95-10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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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主题报告人:法学博士副教授陈刚证明责任法(thelawoftheburdenofprof;Beweislastrecht),是笔者在总结国内外既有的学术成果基础上,提出的法学术语。提出该概念的目的有三:一是解明法官克服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裁判方法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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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明责任法
事实真伪不明
实体法规范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规范
法律要件分类说
利益衡量说
当事人
裁判规范
三段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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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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