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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的守正与创新——立法论与解释论的二元视角分析
被引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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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俊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36-52,共17页
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是以“避风港”为标志,由通知删除、间接侵权、网络服务被动中立以及过错归责的“具体知情”“红旗标准”等构成的独特规则体系。环环相扣的具体规则和判断标准构造了各方利益折中妥协的公约数,承载了独有的网络著作...
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是以“避风港”为标志,由通知删除、间接侵权、网络服务被动中立以及过错归责的“具体知情”“红旗标准”等构成的独特规则体系。环环相扣的具体规则和判断标准构造了各方利益折中妥协的公约数,承载了独有的网络著作权利益格局,最终实现著作权有限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适当免责以及社会公众信息获取自由的利益平衡。随着巨型互联网平台的勃兴、算法和过滤等技术的发达以及AI生成等新型网络平台的出现,国内外均有废改“避风港”规则的理论讨论和实践变化,但总体上均未动摇现有的立法框架和利益格局。司法裁判要遵循立法与司法的边界,强化利益平衡思维,不宜以拥抱创新和加强保护为名,进行僭越司法权的恣意创新。凡属于体现法律界限并分配责任和风险的刚性侵权规则,都不是基于技术能力而酌情裁量的事项,不能通过采用“概括知情”、强化实施过滤和主动治理义务等方式,轻率改变法定的侵权治理范式和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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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息网络传播权
避风港制度
间接侵权责任
事先审查过滤义务
网络著作权治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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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的守正与创新——立法论与解释论的二元视角分析
被引量:
1
1
作者
孔祥俊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处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36-52,共17页
基金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研究”(19ZDA16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是以“避风港”为标志,由通知删除、间接侵权、网络服务被动中立以及过错归责的“具体知情”“红旗标准”等构成的独特规则体系。环环相扣的具体规则和判断标准构造了各方利益折中妥协的公约数,承载了独有的网络著作权利益格局,最终实现著作权有限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适当免责以及社会公众信息获取自由的利益平衡。随着巨型互联网平台的勃兴、算法和过滤等技术的发达以及AI生成等新型网络平台的出现,国内外均有废改“避风港”规则的理论讨论和实践变化,但总体上均未动摇现有的立法框架和利益格局。司法裁判要遵循立法与司法的边界,强化利益平衡思维,不宜以拥抱创新和加强保护为名,进行僭越司法权的恣意创新。凡属于体现法律界限并分配责任和风险的刚性侵权规则,都不是基于技术能力而酌情裁量的事项,不能通过采用“概括知情”、强化实施过滤和主动治理义务等方式,轻率改变法定的侵权治理范式和政策目标。
关键词
信息网络传播权
避风港制度
间接侵权责任
事先审查过滤义务
网络著作权治理范式
Keywords
right of communication to the public on information networks
safe harbor system
indirect liability
prior monitoring and filtering obligations
internet copyright governance paradigm
分类号
DF52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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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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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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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的守正与创新——立法论与解释论的二元视角分析
孔祥俊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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