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再论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
被引量:19
- 1
-
-
作者
陈杭平
-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6-50,共15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事判决效力体系性研究”(19BFX080)。
-
文摘
执行力附着于执行名义,是权利人请求执行及执行机关实施执行的法律效力。执行力主观范围包括“为谁,对谁”为强制执行,原则上以执行名义记载为准,但在例外情况下向第三人扩张。执行主观范围的消极扩张,表现为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法院裁定变更、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此类第三人可分为“承继型”和“责任型”两种。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消极扩张须满足必要性、正当性和妥适性三个要件。“承继型”第三人兼具必要性和正当性。对“责任型”第三人而言,必要性即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正当性依赖于实体法的规定或第三人的意定。妥适性指的是变更、追加的争议适合通过内嵌于强制执行的略式程序进行审查判断。
-
关键词
执行力
主观范围扩张
执行名义
审执分离
略式程序
-
Keywords
enforcement power
extension of enforcement power in personam
title of enforcement
separation of adjudication and enforcement
abbreviated procedure
-
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论股东代表诉讼之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
被引量:4
- 2
-
-
作者
谭逍月
段文波
-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90-100,共11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诉讼机制研究”(21XFX001)。
-
文摘
股东代表诉讼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包括向公司与其他股东二者的扩张。长期以来原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存在诉讼代理与诉讼担当之争,综合立法现状、制度渊源与改革成本等因素的考量,原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应定性为法定诉讼担当,从而为判决既判力向公司扩张提供正当理论支撑。但受制于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形骸化,对原告股东起诉的正当性审查无从实现,公司与其他股东对于诉讼的获悉存在信息壁垒,由此应当通过诉讼告知程序为公司或其他股东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诉讼开辟通路。同时借由不起诉理由书与统一案件受理费等程序构建,作为其他股东进入诉讼的激励机制,进而为既判力的扩张提供理性基础。
-
关键词
股东代表诉讼
既判力主观范围扩张
法定诉讼担当
诉讼告知
-
Keywords
shareholder derivative litigation
the expansion of the subjective scope of the res judicata
statutory undertaking
litigation notification
-
分类号
D7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
-
题名股东出资规则对“责任型”第三人执行追加的边界重塑
- 3
-
-
作者
高翔
-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院执行研究中心
-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43-157,共15页
-
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跟踪研究”(项目号20BFX080)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责任型”第三人股东执行追加是执行债务人主观范围扩张存在争议较大的领域。新《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未届出资期限及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规范的调整对“责任型”第三人股东执行追加带来影响。执行力向“责任型”第三人股东扩张需限定其边界。在迅速、经济、充分执行的目的正当性下,需以实体法的补充赔偿责任、实体权益一致且具有“易判断性”来实现实体正当性。以“易判断性”作为统一目的正当性与实体正当性的最终要素,构建与“易判断性”适配的略式权益判定程序来实现程序正当性。实体法秩序与“责任型”第三人股东执行力扩张的深层协调,可建立执行阶段争议事项的“二层次三段式”处置模式,构建执行追加“法定主义”规范体系,从实体法与程序法衔接层面解释公司“不能清偿”的标准。
-
关键词
“责任型”第三人股东
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
追加边界
易判断性
程序保障
-
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
被引量:4
- 4
-
-
作者
王福华
-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1-93,共13页
-
文摘
为促进与保障民事交易,近现代民事诉讼立法普遍允许当事人在诉讼中转让“系争标的”,从而导致民事法律行为与正在进行的诉讼(诉讼系属)发生关联,“系争标的”之交易行为也随之产生诉讼效果,引发更换当事人及既判力扩张等一系列程序问题。对“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立法上主要有当事人恒定主义或诉讼承继主义两种处理模式,两者分别侧重不同的法律价值及对不同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折中上述两模式,以扬长避短,是理性选择及价值衡量的客观需要。同时,为防止“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走向泛化,使诉讼效果与实体效果保持一致,立法应明定“系争标的”转让的客体范围,排除债权转让、义务转让及受让人善意取得行为产生诉讼效果。在主体及内容方面,鉴于“系争标的”转让可能造成诉讼复杂化,立法上应平衡设置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合理限制转让人的诉讼处分权,并以当事人恒定主义及诉讼承继主义各自优势,为对方当事人及受让人提供妥当的程序保护。
-
关键词
系争标的转让
诉讼承继主义
当事人恒定主义
既判力主观范围扩张
-
Keywords
the transfer of the subject matter in dispute
the doctrine of litigation succession
the principle of litigant constancy
the expansion of res judicata
-
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法定诉讼担当的基本范畴研究
被引量:29
- 5
-
-
作者
黄忠顺
-
机构
贵州六盘水师范学院政法系
-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2期111-118,共8页
-
基金
贵州六盘水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法定诉讼担当制度研究"(批准号:LPSSY2011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法定诉讼担当具备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主体诉讼动力不足、辩论能力有限问题,防范实体权利义务主体通过怠于或者恶意行使诉讼实施权致害于利害关系人,确保能够从诸多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法律地位的主体筛选最有利于民事纠纷彻底解决的当事人,并在相当程度上构成群体性诉讼机制的理论基石。然而,学界对法定诉讼担当尚未进行任何专项研究,有必要从本质、特征、界分、正当性基础以及效力扩张等方面对其基本范畴进行基础性研究,以期形成对其加以系统研究的必要共识。
-
关键词
法定诉讼担当
诉讼实施权
既判力主观范围片面扩张
-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