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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论“人心”与“道心”——从心的主体化与主宰性到道德心的实践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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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中英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67-71,共5页
在人之为人的心、性、情、意的本体序列中,我们可以就朱子的理路而将此一本体序列动态的整合与深化。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相较于同乎理的性,心更合乎理气相即而不相分的天地太极本体,更具有原始的创化力,因而更具有朱子所说的主宰性。由... 在人之为人的心、性、情、意的本体序列中,我们可以就朱子的理路而将此一本体序列动态的整合与深化。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相较于同乎理的性,心更合乎理气相即而不相分的天地太极本体,更具有原始的创化力,因而更具有朱子所说的主宰性。由此,我们可以更彻底地理解"心统性情"之说。基于这种认识,才能判断何为"道心"与何为"人心"。又如何能克服"人心"的三层问题,以达致"道心",而这又如何与心的主宰力相关联。通过以上的整合与梳理,我们看出朱子讨论心性问题的得失以及心性本体的真实何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朱熹 主宰性 诚正 道心 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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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自然科学主义:内涵、根据与意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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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荣春 王超强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9-74,共6页
作为一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刑法方法论,刑法自然科学主义意味着在从刑法立法到刑罚执行的刑法过程中应遵循自然科学精神,运用自然科学原理并采用自然科学技术。刑法自然科学主义以自然科学的生产力性和主宰性为形成根据,且此两个根据... 作为一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刑法方法论,刑法自然科学主义意味着在从刑法立法到刑罚执行的刑法过程中应遵循自然科学精神,运用自然科学原理并采用自然科学技术。刑法自然科学主义以自然科学的生产力性和主宰性为形成根据,且此两个根据可以相互说明。在理论上,刑法自然科学主义革新刑法学的方法论和本体论,从而促进刑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在实践上,刑法自然科学主义有助于更加有效地应对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与和谐。刑法自然科学主义值得提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自然科学主义 科学技术 生产力 主宰性 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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