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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险兆事件主动报告影响因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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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晓雪 刘雨 +1 位作者 何佩龙 乔卫亮 《中国航海》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13,共6页
为探究船员发现险兆事件后主动报告意愿的影响因素,提出船员主动参与船舶安全风险管控的策略,从组织、船员和信息系统等3个层面构建包含21项指标的影响船员主动报告船舶险兆事件的主观意愿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综合应用专家评估法和模糊... 为探究船员发现险兆事件后主动报告意愿的影响因素,提出船员主动参与船舶安全风险管控的策略,从组织、船员和信息系统等3个层面构建包含21项指标的影响船员主动报告船舶险兆事件的主观意愿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综合应用专家评估法和模糊层次分析法(Fuzz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FAHP)识别该指标体系中的关键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对上报船员的保密性、对上报船员的非处罚性、担心在船上被其他船员孤立、报送渠道的便利性和对报送流程的了解等是影响船员报告意愿的关键因素,应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升航运安全风险预控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险兆事件 主动报告意愿 航行安全 模糊层次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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