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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主体性”批判的意义及其限度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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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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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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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38-4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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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哲学中‘主体性’问题的深度研究”(项目号:07CZX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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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
                        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观念进行深入的批判,这是现当代西方哲学的重大主题之一。"主体"的"实体化",使得"主体"成为无根、独断和封闭的存在,这是导致"主体性"批判的深层根源。现当代哲学的"主体性"批判破解了"主体"的"实体化",有力地深化了人的自我理解,取得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成果。但是,"主体性"批判又有其限度,在消解"实体化"的"主体"之后,作为"非实体化"的"价值主体"仍然有其不可消解的存在合法性。在摆脱现代性方案的教条和独断倾向,破解"主体性"原则的实体化思维方式的前提下,捍卫个人作为价值主体的地位,实质就是在捍卫文明发展所凝聚的重大成果。这既构成"主体性"批判的限度,同时也是"主体性"批判的深层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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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主体
                            主体性
                            主体性批判
                            主体性批判的限度
                            价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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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
                    
                            
                                
                                    B14
[哲学宗教—世界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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