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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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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戈壁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1,共1页
本刊讯:2006年1月24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06]4号)。通知指出,2006年是“十~五”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各地、各部门必须全... 本刊讯:2006年1月24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06]4号)。通知指出,2006年是“十~五”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各地、各部门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切实把握发展节奏,调整优化结构,确保高等教育稳步、协调、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改综合[2006]1号附件六)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注意如下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编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中全会精神 高等教育质量 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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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政策进一步对民办高校办学实施“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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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2期16-16,共1页
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从招生、专业设置、收费等环节人手,浙江将进一步对民办高校办学实施“放权”。浙江省教育厅等为此专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 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从招生、专业设置、收费等环节人手,浙江将进一步对民办高校办学实施“放权”。浙江省教育厅等为此专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民办高校在确保达到校舍、师资、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自主制订年度招生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备案后即可面向社会公布招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浙江省教育厅 民办高等学校 高校办学 放权 专业招生计划 办学自主权 政策 基本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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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多部门联合发文将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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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9期16-16,共1页
浙江省教育厅、发改委和物价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进一步扩大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民办高校规范发展。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若干意见》指出,民办高校在确保达到校舍、师资、设备等基本... 浙江省教育厅、发改委和物价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进一步扩大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民办高校规范发展。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若干意见》指出,民办高校在确保达到校舍、师资、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年度招生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并招生;自2012年起,有意愿的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可以纳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范围,鼓励民办高职院校进行“校考单录”、“注册入学”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办学自主权 浙江省教育厅 民办高校 发文 专业招生计划 民办高等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 “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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