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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32条的理解与异议——兼谈学术论文的一稿多投与一稿多用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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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宜 寇甲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57-160,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与报社、期刊社投稿、回复的权利义务。阐释了第32条的立法含义,认为在现实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学术期刊社和其文章作者而言,该条文形同虚设,应予废止。主张通过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与报社、期刊社投稿、回复的权利义务。阐释了第32条的立法含义,认为在现实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学术期刊社和其文章作者而言,该条文形同虚设,应予废止。主张通过立法方式或者确立学术规范的方式允许一稿多投,着力杜绝一稿多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法》 著作权人 期刊社 发表权 一稿多投 一稿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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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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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冬云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2期96-99,共4页
作者通过创作形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并许可出版单位或报社、杂志社使用是其权利,但作者不得一稿多投。是否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从三个方面认定:第一,投寄的必须是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稿件;第二,必须同时或第一次投稿答复期限届满前将... 作者通过创作形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并许可出版单位或报社、杂志社使用是其权利,但作者不得一稿多投。是否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从三个方面认定:第一,投寄的必须是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稿件;第二,必须同时或第一次投稿答复期限届满前将同一稿件多刊投寄;第三,必须将同一作品交付两个以上报刊使用。一稿多投引起一稿多用时,作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投稿为专有许可授权转让,所以仅能将其作品使用权许可某一报社或杂志社,从而获得一次报酬,如同时再许可他刊使用,即属无效民事行为,其所得报酬应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对报社、杂志社造成其他损失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稿多投 一稿多用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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