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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健康的守护神——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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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7年第1期F0002-F0002,共1页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妇女儿童医疗健康保健工作的非营业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宜宾市九县一区的基层保健指导,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统计,监测,妇幼健康教育等工作责任,是政府依法保护宜宾市340余万妇女儿...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妇女儿童医疗健康保健工作的非营业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宜宾市九县一区的基层保健指导,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统计,监测,妇幼健康教育等工作责任,是政府依法保护宜宾市340余万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履行“两纲”(《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承诺,保障《母婴保健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机构,是宜宾市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妇女儿童健康 妇幼保健 宜宾市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母婴保健法》 健康保健工作 妇幼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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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女孩行动”与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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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穆光宗 《市场与人口分析》 CSSCI 2006年第3期28-28,共1页
关键词 “关爱女孩行动” 出生人口性别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社会性别平等 《母婴保健法》 治理 重男轻女 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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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实践困境与制度完善——以《民法典》第1053条为中心展开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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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茹 胡晓翔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36-142,共7页
现行《民法典》规定了因重大疾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制度,而重大疾病如实告知的义务有赖于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予以保障。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的内在逻辑分析,可以认为其确立了婚前医学检查的强制性。“重大疾病”在现行立法中无具体... 现行《民法典》规定了因重大疾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制度,而重大疾病如实告知的义务有赖于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予以保障。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的内在逻辑分析,可以认为其确立了婚前医学检查的强制性。“重大疾病”在现行立法中无具体规定,因此急需确定“重大疾病”的认定标准来指导司法实践。在案件当事人未进行婚检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依据公平原则,适当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进行举证责任的倒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可撤销婚姻 《母婴保健法》 婚检 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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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妇幼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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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承烈 《卫生经济研究》 1995年第3期1-1,共1页
关键词 妇幼卫生工作 妇幼保健工作 基层妇幼卫生 《母婴保健法》 妇幼保健事业 贫困地区 妇女儿童健康 计划生育 浙江省 专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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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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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科医学》 CAS CSCD 2008年第3期279-279,共1页
2008年我司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
关键词 社区卫生工作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母婴保健法》 健康促进工作 健康教育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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